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2020年度申报通知
2020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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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0/04/29 23:59
各高等院校、市委党校、天津社科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及有关科研院(所)科研管理部门:
按照《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智库项目(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管理办法》(津社科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经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发布《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2020年度课题指南》,并就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2020年度课题指南》指导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统战理论研究课题研究方向。申请人可遵循本《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细化研究课题,确定最终申报题目。
二、申报细则
1.成果形式与完成时限:本年度课题规划项目的成果形式为提交一篇论文,论文正文文字不少于一万字。9月底前上报研究成果,一般不予延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应及时与市社会主义学院沟通,经市委统战部研究后,可视实际情况进行撤项。
2.申报资格与限报范围: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1)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2)本年度课题规划项目不能与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0年度项目同时申报。(3)凡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或在研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委托项目、市艺术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一概不得申报。凡申报了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人,不得申报。评审立项设查重程序,如有违规,一经核实,即取消申报和评审资格,记入不良科研信誉档案。(4)有不良科研信誉者,亦属限报人员。(5)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6)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3.申报文本:课题申报材料可从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领下载,也可从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网站(www.tjsy.org.cn)科研工作栏目中查阅和下载,包括《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2020年度申报通知》、《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2020年度课题指南》、《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要求一律机打,A4纸版面,左侧装订,一式5份,字数不超过5000字。申请书要求一律机打,A4纸版面,左侧装订,一式3份(含原件1份),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章后统一报送。
申报人须在申报期内如实认真填写申报信息,并保证学术诚信,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3年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并向有关单位通报。
4.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申报时间
考虑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请各申报人2020年4月29日前,将《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到tongzhanlilun@sina.com,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申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窦泽浩
联系电话:13682109846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0、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2020年度申报通知.pdf
1、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2020年度课题指南.doc
2、申请书.doc
3、课题设计论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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