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政府法治专项课题招标通知
2020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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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0/05/29 23:5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将2020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政府法治专项课题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现就相关招标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目录
1.全面依法治市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行政协议的救济制度研究
3.小微企业的公共法律服务研究
4.放管服改革背景下行政管理事项下放法制路径研究
5.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研究
6.人工智能的地方立法研究
7.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或个人。
三、投标程序
1、申报期限:2020年5月18日至5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获得:申请人可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和上海市司法行政网站(www.justice.gov.cn)下载《2020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政府法治专项课题招标指南》《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2020年版)》(以下简称《申请书》,内含《课题研究大纲》)等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指南和填表说明,《申请书》(两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和《课题研究大纲》(十五份)须打印填表;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课题研究大纲》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申请书》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申报期限内寄送申请材料,其中《申请书》须含原件一份,同时通过E-mail报送电子版文件。
四、评标程序
1、标书评审:2020年6月,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进行盲评,确定中标课题组。
2、中标发布:对各课题的中标课题组,招标单位将于2020年6月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上海市司法行政网站(www.justice.gov.cn)公布中标结果。
五、经费资助
每项课题资助8万元。
六、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处、上海市行政法治研究所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安路189号曙光大厦19楼(上海市行政法研究所)(邮编:200021)
联 系 人:仲霞 陈素萍
咨询电话:(021)63840988-1913 1923
电子信箱:fzyjs@shanghai.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政府法治专项社会公开招标课题指南
1.全面依法治市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研究目的与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全面依法治市评价指标体系是为了对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而建立的一整套考核评估的指标群或指标组合,是依法治市工作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动本市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
本课题属于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课题,立项目的在于对依法治市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研究。围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实际,对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不同领域以及相关事项,分别设计符合各部门、单位和各区实际的考评框架和指标,并就各项指标研究设计评价内容提出具体建议。
2.行政协议的救济制度研究
研究目的与要求:
行政协议已经成为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成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但是行政协议的大量使用不可避免的产生诸多纠纷,从而导致在行政协议的救济制度中产生诸多问题,需要从司法救济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非诉救济制度的角度来探讨我国行政协议救济制度的完善。
本课题属于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课题,其立项目的在于通过本项目的研究,总结本市及兄弟省市行政协议救济制度的实践,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政协议救济制度。
3.小微企业的公共法律服务研究
研究目的与要求: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有限的法律服务供给和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之间的差异,使得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受限。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小微企业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高品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发展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
本课题属于实务性课题。要求立足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对小微企业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进行系统地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服务架构模式和相关服务措施,为精准法律服务的开展提供有效支撑,为小微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4.放管服改革背景下行政管理事项下放法制路径研究
研究目的与要求:
近年来,在政府放管服背景下,国家、省级层面大幅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或下放行政管理权力,这些下放的权力很大一部分最终转移至街镇基层政府,街镇基层政府承担的各类行政管理事项高达三四千项。而在这些事项下放中,存在着管理权与执法权的衔接、事项下放的业务量与基层政府承受力的匹配、财力保障等问题,这些都涉及行政管理事项下放中对“度”的把握。
本课题属于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课题,其立项目的在于通过本项目的研究,梳理本市事权下放的实践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行政管理事项下放中具体的法制路径。
5.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研究
研究目的与要求:
随着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智慧城市建设,如何维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已经成为政府部门的全新挑战。政府部门在对公共数据进行采集和应用时,需要准确界定公共数据的采集、应用的范围、方式和边界,进而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保障举措和救济制度,确保公共利益维护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平衡。
本课题属于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课题,其立项目的在于通过本项目的研究,梳理本市以及兄弟省市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关于个人隐私保护的具体做法,明确个人隐私保护的法治对策建议。
6、人工智能的地方立法研究
研究目的与要求: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人工智能已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均带来重大影响,也在各个领域对立法带来了冲击。近年来,上海围绕集聚高端人才、突破核心技术、推进示范应用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基于这样的背景,有必要在国家立法暂时缺失的情况下,从地方立法的视角规范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应用,积极探索出一条适合地方特点的监管路径,既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发展的“上海高地”,又积极防控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风险挑战。
本课题属于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课题,其立项目的在于通过本项目的研究,梳理和借鉴兄弟省市、域外发达国家或地区关于人工智能的立法情况和经验,引领性地提出本市关于人工智能地方立法的基本框架和内容。
7.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研究
研究目的与要求: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深厚基础和重要支撑,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内在要求。如何在这种新格局中进一步发挥法治作用,引导社会公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推动法律服务下沉,强化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自治提供法律保障。
本课题属于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课题,其立项目的在于通过本项目的研究,通过梳理本市及兄弟省市等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做法,进一步明确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法治保障的功能作用和具体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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