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2020年05月22日

点击订阅

截止日期:2020/06/19 23:59

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广州市教育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围绕我市教育的重点、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开展发展战略研究、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的作用,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请按要求做好课题申报组织工作。

 

广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0日

(联系人:市教育局李建平,联系电话:22083722;市教研院李清刚,联系电话:83355690;市教育评估中心卢纯,联系电话:83495226)

 

附件1-6.zip

 

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组织办法

2020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名师专项、青年专项、农村专项)

重大课题选题按课题指南指定名称确定,重点课题选题应参考课题指南确定,一般课题、专项课题选题按需确定。

二、资助经费

重大课题资助经费10-20万元/项,重点课题6万元/项,一般课题4万元/项,专项课题经费2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即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科研信誉,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二)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组成结构合理、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课题组。课题组主要成员(含课题负责人)6人,成员总数一般不超过13人。相关信息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申请书相关栏目内签字。

(三)课题负责人应对课题申请书各项内容的真实性、知识产权没有争议以及发生调离等情况时及时完成课题变更手续等做出承诺。

(四)课题依托单位(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书内容作实质性审查、签署意见,为申请人承担信誉保证,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保证课题的正常开展。

(五)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人员共同参与的项目,合作单位必须对合作研究内容、参加人员素质及保证研究工作条件等签署具体意见。

(六)鼓励各单位与帮扶对象共同申报课题,鼓励各单位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单位共同申报课题,加强教育科研合作。鼓励民办学校申报课题。

(七)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承担国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撤项未满三年,或承担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未满五年,或承担国家、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或已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推荐立项的,不能参加本次申报。同一课题在立项前已获得市级以上其它课题立项的,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八)名师专项课题接受“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特级教师,省市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及其培养对象以及卓越校长培养对象等申报。青年专项课题接受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和教科研人员申报。农村专项课题接受农村地区(行政区域管理属村镇)的教师和教科研人员申报。

(九)每个课题限报1名课题负责人,课题组前3名成员(含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限参与2项课题。公务员和退休人员不能作为核心成员(前3名)。

四、研究时限

重大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年内完成,其他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计算,有特殊时间约定的从其约定。课题依托单位及课题负责人应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预期成果

课题成果主要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和教育教学方案,课题负责人应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在申请书中承诺课题研究预期成果(要求细化到是否发表),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一)重大课题:课题研究报告被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用。

(二)重点课题:发表论文2篇,并提供教育教学方案1个(教学类课题)或2位同行专家评议意见(非教学类课题)。

(三)一般课题:发表论文1篇,并提供教育教学方案1个(教学类课题)或2位同行专家评议意见(非教学类课题)。

(四)专项课题:发表论文1篇或提供教育教学方案1个(教学类课题)或2位同行专家评议意见(非教学类课题)。

各类课题结题验收时需进行绩效评价。课题研究报告被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用以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采纳证明为依据。论文应在国内外有合法刊号的期刊上正式发表;专著、编著应以中国大陆地区的合法书号正式出版,其合法性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刊物和书号为准;增刊和内部交流资料类成果不纳入绩效评价。课题成果获得市以上教学成果可视为达到结题要求。课题研究成果发表需独家标注“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部分,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可在市教师科研管理系统(http://js.gzeducms.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材料不齐全者将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一)课题申请书(不含课题论证部分)。

(二)课题论证部分。

(三)课题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尚未获得职称的由所在单位开具证明。

(四)申请青年专项要提供课题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名师专项要提供课题负责人的名师证明材料。

(六)其他佐证材料(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七、申报限额

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限额(见附件3)由市教育局综合参考各课题申报组织单位的专任教师数、往年课题立项数和按时结题率、教育教学成果质量以及课题管理水平等确定。

八、课题评审

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由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组织评审,并提交评审报告。市属高校、各区教育局推荐一般课题和其他专项课题由所在单位组织评审,并提交评审报告。局属各单位申报一般课题和其他专项课题由市教研院组织评审,并提交评审报告。

九、申报工作要求

(一)重大课题申报工作要求另文通知。

(二)其他课题申报工作按照组织申报及推荐评审、报送课题申报材料、提交推荐评审报告、市教育局审核等四个阶段进行。

1.组织申报及推荐评审。

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组织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及推荐评审,广州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组织会员的课题申报及推荐评审,遴选评审专家要严格执行利益相关回避原则,推荐课题名单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2.报送课题申报材料。

(1)重点课题申报材料。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单位及学会应在6月12日17时前将重点课题的申报材料(盖章、签名,一式一份)送交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越秀区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301室,同时将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论证部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350527787@qq.com,邮件以课题名称命名,申报截止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6月12日后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2)一般课题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局属单位应在6月3日前将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申报材料(盖章、签名,一式三份)报送市教育研究院科研管理部(越秀区中山四路172号909室),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sjyykyb@126.com,邮件以“单位+申请人+课题名称”命名,由市教研院组织评审;市属高校、区属单位报送材料由所在单位确定。

(3)网上报送材料。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单位及学会通知获推荐申报资格的申请人注册账号及上传申报材料,经申请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后报送。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题课题的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15至19日17:00前,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js.gzeducms.cn/,网上报送材料有关问题请加入QQ群690431382咨询。校、区级管理员应对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请人自行保留底稿。

3.提交推荐评审报告。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市教研院和学会应在6月19日前,将推荐评审工作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及推荐课题名单汇总表提交市教育局科研处,电子文档同时发到gzjyky@126.com,邮件以“单位+推荐评审工作报告”命名。评审报告主要包括组织申报情况、推荐评审过程、推荐课题名单、公示情况及异议处理等。

4.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委托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对重点课题组织专家评审。市教育局委托市教研院组织专家对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推荐名单进行立项资格复核。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拟立项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各单位和学会要高度重视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按照程序、严格把关、注重质量,按时完成课题申报推荐评审各阶段工作。逾期按放弃申报推荐资格处理。

(四)市属高校、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课题申报及公示情况做好2021年项目库申报及预算申报工作,确保落实课题研究经费。学会要通知获课题立项的市属高校及局属单位会员凭课题申报和公示情况向本单位申请纳入部门预算。

(五)各单位和学会要结合市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组织工作,建立科研项目库,储备一批优质教育科研项目,为申报省级以上项目打好基础。

 

原文链接:http://jy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5844224.html

— END —

Title
提示
图书馆已开通选题宝平台使用权限,欢迎使用各项功能。
提示
暂未绑定手机号,现在去绑定手机号
好的
Title
针对“”的选题方向

地区选题方向

2024

2023

2022

2021

我要纠错
提交

Logo
提示
*该功能为SVIP专属权益,如需查看,请点击开通SVIP
开通SVIP

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后自动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