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申报通知
2020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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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0/08/05 23:59
各高等学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现将2021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资助额度和申报数量
(一)项目类别
1.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资助额度
1.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不超过6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2万元;
2.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不超过4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1万元;
3.思政专项不超过1万元。
(三)申报数量
1.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重点项目不超过各校申报项目总数的20%。
2.除思政专项外,申请者(指项目主持人,下同)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项目不低于学校申报项目总数的70%。
3.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选题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选题范围
1.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项目: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自主选题。基础研究应面向学术前沿,突出理论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应用研究应面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先支持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公共政策研究、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2.思政专项: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自主选题。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构建高校思政工作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者应为高校在岗在编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项目: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2.思政专项:项目申请者不限职称和学历。优先支持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一线思政工作者申报项目。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在研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负责人;在研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研教育部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流程
(一)各高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项目的征集、遴选、审核工作,择优推荐。
(二)本次项目申报首次采用网上申报的办法,申请者要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操作手册》,分为“申请者项目申报”和“学校审核”两个流程,进行规范操作(见附件1)。
(三)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网上初审,审核内容应包括申请者的基本条件、科研诚信、意识形态、科研伦理及师德学风等内容,审核合格后签署承诺书,由申请者将承诺书上传到系统。
(四)各高校需报送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A、B表分开装订)(附件2),以及《202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学校登录系统审核通过后导出加盖公章)。以上材料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报送至我厅,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电子邮箱nmg_Lxf@126.com,不受理个人申请。如有涉密材料,应通过保密渠道报送。
(五)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5日,高校网上审核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愈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请于2020年8月15日前报送至我厅科技与信息化处,联系人:刘相飞,韩璧泽。联系电话:0471-2856504,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1018室,邮编010011。
技术支持电话:0471-2856413。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操作手册
2.项目申请书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6月17日
附件:
附件1.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和审核操作手册.docx
附件2.项目申请书 doc.doc
原文链接:https://www.nmgov.edu.cn/xxgk/zfxxgkpt/xxgkml/202006/t20200623_43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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