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0年度智库课题申报通知
2020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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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0/12/15 23:59
各智库:
根据《浙江省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拟启动2020年度浙江省新型智库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为宗旨,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着力打造高水平智库研究成果,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智库课题采取成果申报制。各智库2020年度研究成果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本年度智库课题:
(1)各智库2020年研究成果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或被中央部委决策采纳的,经省智库工作联席会议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审核后予以立项;
(2)智库其他重要研究成果,请各智库自行组织遴选,报秘书处审核后予以立项。其中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每家申报最多不超过5项,重点培育智库和智库培育单位每家申报最多不超过3项。具体包括:智库研究人员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副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决策采纳的;智库研究人员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发表的理论文章(不少于2000字)。
以上智库成果在发表和报送时必须明确标注“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或重点培育智库)××××智库”字样;否则不视为智库成果。成果发表和批示采纳时间须在2020年内。
2.智库相关研究成果已被《浙江社科要报》采纳并获省领导批示的,由秘书处直接立项,无需重复申报。
3.每个课题负责人限报一项成果。已获得过2020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人员,不再申报本年度智库课题。
4.课题经费由各智库从年度经费中列支。
三、材料报送
请各智库根据本通知要求,对2020年度研究成果进行认真梳理遴选,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申报材料包括:
1.《2020年度智库课题申报书》一式两份;
2.研究成果及相关批示采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3.《2020年度智库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
申报材料如需快递,一律用EMS寄送。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稿请同时发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邮箱。
联系人:李波、成梦溪;联系电话:0571-87053182、0571-870574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615室(邮编:310006)。
E-mail:zjssklkgc@vip.163.com。
附件:1.2020年度智库课题申报书
2.2020年度智库课题申报汇总表
浙江省智库工作联席会议秘书处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代章)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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