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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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1/04/23 23:59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高等学校、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教育政策研究,解决区域教育和学校发展中面临的现实问题,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类别和内容
(一)2021年度教育政策研究项目分为规划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类别。
(二)申报单位或个人可参照《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政策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选题,也可结合本地区、本校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自行确定研究内容,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为教育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三)申报课题侧重于教育教学宏观政策策略研究,不接受
学科类和教育教学层面的课题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全区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广大干部、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教师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人原则上1人,且必须是课题第一负责人和研究的实际主持者。
(三)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每个课题组成员只能参加一个课题组申报。已承担教育厅教育政策研究课题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不允许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下载及信息查询,请登陆宁夏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nx.gov.cn)。
(二)申报组织:由市、县(区)教育局或学校(高等学校、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学校)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填写《自治区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学校负责汇总和审核本地本校申报项目,填写《自治
区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
3.申报书和汇总表纸质版报送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1410室。申报书电子版以“序号+申报人姓名”命名,汇总表电子版以“报送单位+申报数量”命名,并打包发送到邮箱:nxjytzcfgc@163.com。报送资料不全的,不予评选立项。
(四)课题评选: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申报课题进行评选,确定和公布立项名单,并给予每个课题1万元的经费支持,申报人所在单位(学校)按1:1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四、管理和结题
(一)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因故不能按期完成课题的,课题主持人应当在结题日期1个月前提出延期结题申请,报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审核。
(二)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研究期限结束后不能结题的,将撤销该课题,并收回课题经费。
(三)鼓励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论文、专著及经验交流材料结题。没有发表的结题论文或调研报告字数5000字左右,正式发表的不少于2000字,并注明教育政策研究资助项目。
(四)课题结题后,自治区教育厅将评选优秀成果并结集出版,供各地各校学习参考。
联 系 人:张老师 15809502115
附件: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jyt.nx.gov.cn/sviewp/A27CAB75-CF86-4561-8274-5F16925E7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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