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1年04月01日
点击订阅
截止日期:2021/06/27 23:59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职业院校内涵建设,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21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围绕国家和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有关内容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二、申报原则
(一)注重内容创新。申报项目应把握国内外理论前沿,体现当前职业教育政策新精神和新要求,具有创新性,能够引领我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二)注重研究成效。理论研究要有新突破,回应当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工作,引领和推动我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出成果,有效解决当前我区职业教育难点、瓶颈问题,能够进一步推广成果实践应用。
(三)注重研究能力。申报项目要论证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合理,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研究基础、研究团队、研究保障等基本条件。
三、申报单位及名额
(一)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五星级学校每校可申报7项,四星级学校每校可申报6项,三星级学校每校可申报5项,二星级学校每校可申报3项,一星级学校每校可申报2项,其余学校每校可申报1项。
(二)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每校可申报10项,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每校可申报8项,其余院校每校可申报5项。
(三)举办专科层次教育或职教师资教育的本科和成人院校。每校可申报5项。
(四)自治区级职业教育研究机构。每单位可申报2项。
以上学校同时作为广西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的,可额外增加1项。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项目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教书育人成绩突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备组织项目组成员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力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结构,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二)申报项目数量限定。项目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可申报1项(主持研究以往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主持申报),作为项目参与人可申报不超过2项(不计参与以往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
(三)不得申报或不予立项的情况。被暂停申报2021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申报;已获国家级、自治区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研究内容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项目不得申报。原则上研究内容单一、受益面窄、创新不足或与教改无关的项目均不予立项。
(四)鼓励多单位合作。鼓励跨学校、跨部门、跨行业、跨专业联合申报。
五、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须以申报单位名义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不按本通知要求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2021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2021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6月21日—27日(该时段以外系统不开放)提交至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vpn.nnnu.edu.cn,账号:zjvpn,密码:zjmm@vpn,按网页提示操作)。
六、其他事项
(一)我厅委托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开展本次研究项目申报受理及立项评审工作。
(二)自治区不安排专项支持经费,建议项目单位给予立项项目一定经费支持,经费支持情况将作为课题结题的参考指标。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廖造壮,0771—5815173;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彭薇,0771—3102913、15677167933。
附件:1.2021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2.2021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021.3.29-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附件.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3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8419693.shtml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