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关于做好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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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1/05/31 23:59
各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建设计划学校:
为推进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建设,经商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20年5月6日印发了《关于实施第一批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人文中心函〔2020〕53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工作安排,目前实验区申请参加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建设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中小学校均已完成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制订工作,进入计划实施阶段。为推进做好计划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区和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参与计划摆在将人文交流育人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相融合、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位置,作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在两个百年历史交汇期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更要将计划各相关项目的实施更好地与学校教育教学安排紧密结合,有机融入学校育人理念和工作体系,以人文交流理念教育助力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促进学校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中更好作为,在推动中外人文交流与合作、促进民心相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努力培养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时代新人。
二、推动实施。中心将按照“任务驱动、行政推动、项目带动、学校行动、学生活动、专家牵动、资源撬动、横向联动”的思路推动计划实施。学校要按照已经制订完成的项目实施方案,秉持“以人为本、开放平等、尊重包容、交流互鉴、合作共赢、秉持正确义利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人文交流理念,积极稳妥组织推进项目实施。要在项目实施的活动策划、内容优化、方式改进、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强探索和创新,以国际理解教育为基础,以国际友好学校结对子为契机,以互联网为媒介,以活动与课程为载体,以语言、文化、知识和人类文明成果等为内容,以提高能力与素质为追求,发挥学校和师生的首创精神,积极推进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与心灵相通。允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经商学校指导专家后向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心报备。
三、健全机制。为保证项目进展,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学校要将项目实施列入校长办公会议事日程,加强顶层设计和条件保障,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安排经费预算,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实验区教科研机构和专家队伍要加强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学校要制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将教师参加相关学习和培训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组成部分,将教师参与项目工作折算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内容。根据项目实施进展与需求,学校要主动与专家(不限于指定专家)开展对接,同时用好实验区专家队伍,争取专家更多的关注、指导与帮助。鼓励区域间、学校间横向交流,鼓励召开研讨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
四、及时总结。学校要及时进行经验总结,于2021年12月底前通过邮件向中心至少报送一篇新闻宣传稿件(附联系人),符合要求的将在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推广宣传。同时,各校要向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为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成果,中心将推进课题研究。课题研究题目为三个方面,分别是:(1)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建设的理论与实践;(2)国际友好学校结对子、“互联网+人文交流”建设、多语种外语学习、国际友好学校中文教学支持、人文素养提升、国际理解教育、中外课程共建共享等7个项目的实施指南,每个项目作为1个研究课题(包括目标、实施方式、条件、标准、程序等);(3)围绕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建设和7个项目的其他研究(题目自拟)。请有研究意愿与能力的项目学校、实验区教科研机构、专家等,于2021年5月31日前填报课题申请表(详见附件),发送至中心邮箱。鼓励学校与学校、学校与教科研机构、教师与专家组建研究队伍共同申请研究课题。中心评议后下达课题研究任务函,并根据工作实际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为推进计划的宣传推广与互学互鉴,中心拟在条件成熟时组织编写《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建设计划案例集》,请有意愿的学校于2021年12月底前将案例发送至中心邮箱。案例要讲好学校中外人文交流故事,包括标题、署名(单位或个人,均需学校审议同意)、具体做法、成效、经验等(最好含相关图片,争取图文并茂;鼓励以数据、对比等方式说明成效;案例亦可是反思型、改进型)。
工作中有何情况,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联系人:岳恒、张权华,电话:010-64497795,010-64491850。成都、重庆实验区学校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dea@ccipe.edu.cn,青岛实验区学校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jzyc@ccipe.edu.cn。年度工作报告请按属地原则分别发送到以下邮箱,成都:cdedudwc@163.com;青岛:jyjinternational@163.com;重庆(渝中区):444643032@qq.com;重庆(沙坪坝区):756251805@qq.com;重庆(南岸区):najwdb@126.com;重庆(渝北区):jjk1869@163.com。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2021年4月19日
抄送:四川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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