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局2021年度市体育科研项目申报通知
2021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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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1/06/30 23:59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有关单位:
为激励科技创新,促进合作,积极推动“十四五”规划稳步启动,积极落实体育“1+5+1”行动计划,加快建设体育强市,促进我市体育事业科学发展,我局将继续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现将2021年体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国、体育强国战略部署,落实科技助力奥运、体育“1+5+1”行动计划、体育强市建设要求。2021年度市体育科研项目研究工作要注重项目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效性,着重研究我市体育发挥“三个作用”,建设体育强市,推进体育“1+5+1”行动计划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着力提高我市全民健身服务、备战大型赛事、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育产业、体育基础设施、智慧体育建设等方面的能力和发展水平。
对各单位围绕上述需求组建相对稳定优秀的科研团队,进行长期深入跟踪研究的,将予以重点资助。
二、申报项目范围
申报项目按照《2021年度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研究指南》(附件1)所确定的选题范围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资格
1.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并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无不良行为。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下的申请人,应在本领域有较突出的成就,并有两名所申报项目相关领域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3.项目申请人须具备组织、指导项目实施的能力。在组织领导项目研究的同时,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承担主要研究任务。
(二)项目申报单位资格。项目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必须具备完成科研任务的研究实力和基本工作条件。
(三)两个以上单位合作申报项目要求。单位之间应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书应明确项目第一负责人、研究任务和分工、协作内容、工作条件保障、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方式、成果权属等相关内容。
(四)不能申报的情况
1.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以上(含2个)局管项目。
2.已承担市体育科研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
3.除项目第一负责人外,其余参与申报项目研究的参研人员,未结题和新申报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且参与人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逾期结题、弄虚作假等被取消申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
5.准备出国、出差半年以上者,或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继续在境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6.申报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件一份。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发至市体育局科教处邮箱。
2.评审活页(见附件3)三份。
3.项目申请人本人职称证明材料。
4.需要专家推荐的需同时提交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5.涉及单位合作的需提交合作协议一份。
(二)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书》的主要内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能否胜任该项目研究、申报人员资格、经费保障、研究基础和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送市体育局科教处。
(三)我局将严格按照《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可在市体育局官方网站下载),本着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组织项目评审。对批准立项的项目,将通知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计划任务协议书,明确研究期限、考核验收指标及经费资助额度。其中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部分项目自筹经费。
(四)2021年度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申报书将重点考核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请认真阅读申报书填报说明,根据申报指南考核要求,认真论证,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全面反应申报单位和研究者相关的研究实力和基础。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照《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取消其三年内申报项目资格。
附件:1.2021年度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研究指南
2.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申报书
3.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评审活页
4.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研究变更申请表
重庆市体育局
2021年4月27日
(联系人:唐晓智,联系电话:61665176,电子邮箱:kjc63630442@163.com)
附件下载:
1.附件1.docx
2.附件2.docx
3.附件3.docx
4.附件4.docx
原文链接:http://tyj.cq.gov.cn/tygz/tykj/202105/t20210508_9254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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