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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招标公告

2021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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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1/06/30 23:59

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系根据重庆市开放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部署,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牵头于2018年9月设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建设工作推进组其他成员单位共建。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以建设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具备国际视野的新型智库为目标,旨在通过开展涉“一带一路”、自由贸易、扩大开放法律问题研究,为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研究中心2021年度设立6个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服务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发展、为中新互联互通提供法治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实际需求,分析新机遇,思考新挑战,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

二、招标对象

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

三、申报条件

1.课题主持人具有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及实践经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2.课题组成员数量为3-8人,并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

3.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情形。

4.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正在承担其他研究机构发布的内容相同课题的,本中心将不接受本次申报。

5.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或者主持人所在单位有配套经费支持的,予以优先考虑。

四、经费保障

本中心为每个课题提供研究经费5万元,立项时给付60%,结项时给付剩余40%。

五、研究期限

各课题组应当在收到本中心立项通知之日起半年内完成课题研究。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批准。

六、成果形式

课题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与成果转化两部分,成果转化包括相关制度建议稿、改革试点方案、决策咨询报告等;课题成果不少于五万字;本中心将对课题成果结集出版。

七、课程管理及结项

课题实行中期检查制度,采取书面审查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结果与经费给付挂钩。中心对课题进展情况、成果转化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中心对年度课题统一组织结项。组织评审委员会对课题成果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项。

八、申报事项

1.申请时间:即日起截止到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可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申请书》,按要求如实填报,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

3.申请人需提交《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以及资格证明等申请材料寄送至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电子版请同时发送指定邮箱,标题设置为“申报课题名称+申请人”。

4.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及主持人后,将在法学学术前沿、本院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告。对未中标者,不再另行通知。

九、联系我们

联 系 人: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 何品

联系电话:(023)65439155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基地1号楼

邮    编:401123

电子邮箱:nlkflaw@163.com

 

2021年度课题

1.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法治保障研究

2.自贸区法治保障工作机制下的自贸区法院功能优化研究

3.中新互联互通项目跨境数据流动的法律问题与司法需求研究

4.《新加坡调解公约》与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研究

5.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作用服务保障全国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研究

6.营商环境优化背景下的商事司法创新研究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申请书》

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

2021年5月25日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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