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温州市社科联、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 “地方立法”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2021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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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1/06/11 23:59
各单位、各专家学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升我市地方立法质量与研究水平,紧密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地方立法问题,结合地方特色,温州市社科联和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联合开展2021年“地方立法”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
1、龙港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的立法保障研究
2、行政处罚法修改对地方立法的影响
3、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中的立法权限研究
4、温州市创建“两个健康”先行区促进立法的重要理论与技术问题研究
5、温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建议稿起草及立法相关问题研究
6、温州市五马步行街保护条例建议稿起草及立法相关问题研究
7、温州市休闲船舶管理条例建议稿起草及相关立法问题研究
二、成果要求与课题等级
第5—7个选题最终成果为立法研究报告(包括立法的背景、可行性、主要制度说明、立法依据以及理由等)和法规草案。其余选题要求提供一份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并经评审专家认定达到结题要求(如果相关成果获得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及以上领导批示,则自动满足该条件)。相关成果的研究内容应与申报书承诺吻合,课题研究期限为六个月(从研究合同订立日开始计算)。
立项课题等级为市社科规划一般课题,资助经费每项2-3万元,原则上选题1—2每项资助3万,其余每项资助2万,经费由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提供,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按温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列支。
三、课题申报与评审
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11日之前将课题申请书电子版(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邮箱wdlegislation@163.com;纸质版一式五份寄至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处。
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团队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中标课题在温州大学法学院网站公示。
四、经费拨付及违约责任
中标课题签订研究合同书之后,即按照合同转账约定经费。若课题没有按时完成,则按照温州大学科研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处理,包括:终止并完全退回前期拨付经费、终止并根据课题进展情况按比例退回前期拨付经费、终止但不退回前期拨付经费,具体由结题评审专家认定。
五、联系方式
研究院联系人:林雪梅;办公电话:0577-86680867;
电子邮箱:wdlegislation@163.com.
邮寄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法学院(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
邮编:325035。
附件:温州市社科联、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地方立法”专项课题申请表 下载
温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温州市地方立法研究院
2021年5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ww.wzsk.gov.cn/system/2021/05/28/0140744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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