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东方传播法”学术工作坊征稿
2021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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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1/09/15 23:59
传播法研究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在前互联网时代,传播法研究主要聚焦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创建、运行过程中各种法律关系问题。本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蓬勃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型传播技术催生了大量有关数字传播的法律问题。传播民事权利、传播刑事犯罪、传播行政治理等问题日益成为立法者和司法者关注的焦点,也成为新闻传播学和法学共同关注的跨学科议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青年学者加入传播法研究的行列,《新闻与传播研究》《新闻大学》《新闻记者》等期刊也都设置了“新闻传播法”栏目,共同推进了传播法的学术研究。
《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颁布,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涉及到对新闻侵权法的体系化,“新闻报道、舆论监督行为人”、 “新闻报道的合理核实义务”、“肖像权保护范围的扩大”等话题受到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和热议;2020年11月11日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通过,并于2021年6月1日实施。在修法过程中,社会各界就对“作品的定义”、“视听作品的界定”、“广播组织权的网络扩张”等议题进行争议,并且尚在延续,这些都是事关新闻传播的重要学术议题。
2021年3月1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强涉及国家利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数据保护,加快推进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基础性立法” ;“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信息网络传播视听等领域法律法规”;推进网络空间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以联合国为主渠道、以联合国宪章为基本原则制定数字和网络空间国际规则。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网络基础设施和资源治理机制”等传播法治建设的重大课题。
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不仅给相关的新闻传播法理论研究带来了挑战,也深刻影响未来传媒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因此,我们相信:传播法领域下一阶段的主要研究热点将与上述法律制度的变化相关,从而需要相关专家学者对此进行深入探讨,并建言献策,共同推进我国传播法治的建设。
一、会议征稿对象
工作坊真诚欢迎新闻传播学界和法学界致力于共同推进新闻传播法治建设的学者参与,接受少量博士研究生的来稿。
二、会议时间、地点和规模
时间:2021年9月24日-25日
(会期一天)(暂定)
地点: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
规模:20-25篇左右(视情况而定)
三、会议费用
本次工作坊不收会务费,参会期间的食宿由主办单位负责。
四、期刊支持
《新闻大学》《新闻记者》《南京社会科学》《编辑之友》《出版发行研究》《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等
五、会议征稿要求
2021年9月15日前提交论文定稿(字数建议10000-15000字),文献格式参考APA体例。
征稿邮箱:pgb121@163.com(彭桂兵)
主办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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