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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1年南通市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

2021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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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1/07/30 17:30

各区科技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经发局、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投促局,南通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南通创新区人才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21〕6号)关于推动南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勇当全省“两争一前列”排头兵,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相关精神,根据《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通科发〔2021〕48号)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市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市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是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科技创新相关的战略规划、体制改革、政策法规、产业发展、成果转化、金融创新等创新生态环境问题,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多门类、多学科知识,为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支撑的课题研究。

二、支持标准

本计划设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其中:指令性重点项目资助额度10万元,指令性面上项目资助额度5万元,立项即拨付70%,余款验收合格后拨付;指导性项目无财政经费资助。同等条件下,指令性项目优先立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主体必须是在市区注册的高校、科研院所和研究型企事业等独立法人单位。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作协议。

2.申报项目的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应建有研发机构、设有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研究开发辅助账,近三年享受过科技创新政策。

(二)申报项目基本要求

1.市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计划应严格按照《指南》给出的项目课题组织申报(见附件1),其中CXZ01项目,需联合长三角(本省除外)相关机构共同开展。

2. 申报项目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最新数据为主,力求真实权威,应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突出解决当前科技创新面临的实际问题。对策建议部分应具有科学依据,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对决策咨询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研究报告字数1.5万字左右,发展思路与对策建议两部分的文字篇幅应占总篇幅的40%以上。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员工,且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

2. 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及相关课题研究的工作积累,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

3.项目负责人应无市级在研科技计划项目(临床医学中心和新型冠状病毒科研攻关专项除外),且未申报2021年度市级基础科学研究和社会民生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只能选报一个项目。

4.其他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前三名人员)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应不超过两项。

(四)其他申报事项

1.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需在项目申报时签署《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2. 信用记录。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存在国家、省、市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且在处罚期内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对列入南通市严重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3. 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项目管理各实施主体应严格遵守省科技厅“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各区、市经济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高新区项目采取属地推荐方法。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南通创新区项目通过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市属企事业单位、省驻通单位的项目,由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本单位)参照上述要求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2.各申报单位采取网络在线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南通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址: http://xmgl.info.net.cn/)注册(已经完成有效注册的除外),以项目申报用户身份填写《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必备附件和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项目管理系统申报说明)。同时,A4纸打印申报材料(信息表和申报书需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并带水印打印),确保与申报系统提交内容一致,按封面、目录、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等顺序,平装成册,一式两份报项目主管部门。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3.申报单位应确保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各申报单位所在区科技局或市相关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明确审核责任人,将符合规定要求并推荐的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局。

4. 市科技局根据《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通科计〔2019〕92号)、《南通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通科计〔2019〕109号)、《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通科发〔2021〕48号)组织项目评审立项。

(二)申报时间

本轮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 2021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1年8月1日,项目实施周期为6个月。报送地点: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103室(市科技局项目服务部)。

2. 申报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预判的原则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预期绩效目标应能客观反映项目实施后所能达到的技术创新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对未制订预期绩效目标或目标不明晰、不合理的,不予立项资助。

(四)联系方式

综合业务咨询:政策规划处 55018847

项目服务部 55018837

项目管理系统技术咨询:55018918 55018909

附件: 2021年市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南通市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

附件:

通科计〔2021〕105号关于发布《2021年市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doc

通科计〔2021〕105号关于发布《2021年市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kjj.nantong.gov.cn/ntskjj/gggs/content/39a00019-8c07-4ca7-b487-98f5bf0cdd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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