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 重要讲话精神”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2021年07月23日
点击订阅
截止日期:2021/08/20 12:0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省社科规划办公室设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项课题,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为深入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二、课题设置
本次专项课题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研究,申请人根据以下选题方向,紧扣安徽改革发展实践,选择不同的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1. 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重大意义
2. 关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贯穿的鲜明主题和在各个历史时期创造的伟大成就
3. 关于新时代在党的百年历程、民族复兴进程中的重要历史地位
4. 关于伟大建党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
5. 关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历史经验和原则要求
6. 关于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
7. 关于坚持“两个结合”、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8. 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9. 关于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人类文明新形态
10. 关于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11. 关于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我们党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
12. 关于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最大限度凝聚起前进力量
13.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
本次专项课题招标拟立项10项左右,每项课题资助经费8万元左右。
三、结项要求
本次专项课题纳入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管理,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左右,不得延期,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或撤项处理。课题结项时需同时提交如下成果:
1.最终成果:1篇不少于5万字的研究报告;
2.中期成果:以“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发表1篇理论文章,或在《安徽日报》《江淮》杂志发表2篇理论文章,或在《安徽智库建言》刊发1篇咨政报告。
四、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资源和科研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 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申报,近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申报课题,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在研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1年8月1日前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并已接纳受理的,可以申请此次专项课题);已申报2021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
五、申报工作安排
1. 项目通过“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rsmis.ahshkx.com/)进行申报。申请人可在系统首页下载《安徽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和《安徽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论证活页》,登录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首次登陆的,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根据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操作登录系统。已有账号的,直接通过原有账号信息登录,忘记密码的,可以通过系统找回密码。
2.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3. 申报单位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4. 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报送,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各10份,《安徽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5.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8月20日,申报系统开放期:2021年7月23日—8月20日(8月20日中午12:00,系统自动关闭)。纸质材料请务必于2021年8月23日前报送至我办。
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453室省社科规划办公室,联系人:强惠玲,联系电话:0551-62606
省社科规划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