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19年招聘启事
2019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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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北京工业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正式进入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目前已覆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等8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2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8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2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18个博士后流动站、11个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64个本科专业。在2017年QS亚洲大学排行榜位居亚洲第107位,国内高校第26名,8个学科进入QS全球排名前400。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国际排名前1%行列。
学校现有教职工总数3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800余人。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全职双聘院士7人;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领军人才20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卓越人才17人。学校共有在校生26000余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7500余人、本科生13800余人、留学生近900人。
二、公开招聘
2019年学校计划招聘教师(含实验类)岗位、管理(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若干(详情请登陆官网)。
三、申报须知
1. 教师岗位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17:00;管理(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17:00。简历填写和岗位申报请登录北京工业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bjut.edu.cn),点击应聘入口并根据招聘要求查看或填写相关信息。
2.应聘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教师岗应聘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管理(含辅导员)及其他专业技术岗应聘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留学经历者、博士后出站人员优先。具有硕士学位人员原则上应为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原则上应为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4.教师岗位原则上拟聘人员若是国内博士学位获得者,按师资博士后入校。
5.建筑工程学院、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城市交通学院、材料学院教师岗位执行Tenure-track制度,在第一个合同期(六年)内完成规定的岗位任务且考核合格同时达到如下要求。
(1)建筑工程学院、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要求:主持国家级项目至少1项并发表SCI论文(JCR分区二区及以上)3篇以上(科研为主型岗)/2篇以上(教学科研并重型岗)。
(2)城市交通学院要求: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并发表SCI或EI论文4篇以上,其中SCI论文不少于1篇。
(3)材料学院要求:成功晋升副教授/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6.各类岗位拟聘人员须在2019年11月30日前递交完整报到材料。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与函选
学校牵头各设岗二级机构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及函选,通过人员进入初选。
2.初选
各设岗二级机构采取学术、教学评价方式组织开展教师岗初选工作,按照不超过设岗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选人员名单。
学校采取闭卷笔试形式组织开展管理(含辅导员)及其他专业技术岗初选工作,成绩为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设岗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选人员名单(若实际结果不足1:3,以实际人数为准)。
3.复选
学校集中组织开展复选工作。面试全程录像。
教师岗位复选分为学术、教学、英语能力评价三个环节,合格人员确定进入拟聘推荐人员名单。
管理(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为综合面试、一对一面谈、英语能力评价、无领导小组讨论四个环节,从合格人选中按照不超过设岗1:2的比例确定进入拟聘推荐人员名单。
4. 拟聘推荐
各设岗二级机构开展实践考察,根据考察成绩/结果,确定拟聘推荐排序。
5. 确定拟聘人选
人事处核准拟聘人选,上报学校审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
五、联系方式
1. 关于公开招聘岗位职责、招聘条件等设岗问题咨询各设岗二级机构联系人;关于学科专业等相关问题咨询各设岗二级机构学科专业问题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岗位汇总表。
2. 关于公开招聘组织程序、公开招聘申报系统问题咨询人事处;人事处联系电话:010-6739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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