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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2021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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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1/12/15 23:59

根据《中共黄冈市委宣传部 黄冈市文化艺术基金会文艺精品创作项目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特制定2021年度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一)本年度以资助方式扶持文学作品。重点资助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自觉承担起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使命,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弘扬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作品。重点资助秉承正确的历史观,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弘扬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表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的作品。重点资助深入挖掘中华文化底蕴,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时代内涵的作品。

(二)资助出版文学作品集。应为2021年11月30日前创作完成且公开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包括长篇小说(含网络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报告文学集、散文集、诗歌集、文学评论集、儿童文学集、民间文学集。字数以20万字左右为宜。

(三)资助优秀文学期刊的编辑出版和优秀文艺类网络传播平台运营。应为截至申报日连续出刊或运营两年以上的文学期刊和文艺类网络传播平台。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扶持项目必须符合《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扶持的单位(个人)必须是项目版权(著作权)所有者,所有权属多家单位(个人)的,必须持有全体合作者签署的文件。

(三)申报扶持的单位(个人)须提交《办法》第十六条列举的相关资料,以及申报作品样本、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诚信承诺书等材料。

三、申报程序、时间

(一)各县(市、区)申报单位或个人通过所在地党委宣传部申报,由所在地党委宣传部受理审核、统一汇总后向市委宣传部申报,越级申报不予受理。各县(市、区)申报工作联系人及电话请向所在地党委宣传部咨询。

市直申报单位或个人通过市文联申报,由市文联受理审核、统一汇总后向市委宣传部申报。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党委宣传部或市文联申报时,填写附件1、附件2(均一式六份)。县(市、区)宣传部、市文联向市委宣传部申报时,填写附件3(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市文联申报工作联系人:杨文斌,电话:0713-8359836,电子邮箱:147223244@qq.com,邮寄地址:黄冈市遗爱湖公园风情路文兴阁黄冈市文联(收)。

(二)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21年申报附件.doc

1.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

2.诚信承诺书;

3.黄冈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

中共黄冈市委宣传部

   黄冈市文化艺术基金会

原文链接:http://www.hg.gov.cn/art/2021/11/5/art_36_1514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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