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会议 | 第十五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
2019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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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19年5月20日15:00
会议时间:2019年6月1日
会议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第十五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
征文公告
根据“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组委会决定,第十五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将于2019年6月1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举行。本届论坛由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
本届论坛的主议题: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分议题:
1、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2、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3、法治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4、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问题
5、司法、信访、基层治理、土地制度、教育、传媒等领域中的法治问题
欢迎法学理论专业和其他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向论坛提交论文,组委会将根据论文质量择优确定参会人选。
有意赐稿参会的同学,请于2019年5月20日15:00前将Word版本的电子稿件发送至论坛征文邮箱longang2017@163.com,过期不予受理。论文须扣环本次论坛的主题,符合形式规范(具体格式请参照《法制与社会发展》的注释体例),篇幅应控制在2万字以内。
本次论坛不收取会务费。受邀参会同学的往返城际交通费、食宿费,由会议主办方承担。(火车票限硬卧、硬座,高铁二等座。路途较远的同学乘坐飞机需将机票价格控制在相应路线高铁二等座价格以内(如超额,需提供原始票据凭证,按照高铁二等座价格进行报销),且限经济舱,同时须在订票之前提前与会务组沟通。)受邀参会学者的往返城际交通费、食宿费由会议主办方承担。(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选乘相应等级交通工具,参会学者预定机票请与会务组联系。)
有关本届论坛的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动态信息,可以通过“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网站(http://bslt.legal-theory.org)、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网站(https://www.legal-theory.org)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网站(http://www.cicjc.com.cn)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官方网站(http://law.zuel.edu.cn)、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基层法治研究所(http://www.jcfzw.cn)获得。
本届论坛秘书处联系方式:
秘书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蒋效华 13871275161
协调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于龙刚 15717122577
组委会秘书长(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行政副主任):刘舰13504319801
协调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黄伟 17790063678
征文邮箱:longang2017@163.com(于龙刚老师邮箱)
票务咨询:黄伟 0431-8516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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