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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 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2022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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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2/05/11 23:59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营造抓改革、促发展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区教育评价改革落实落地,经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启动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的

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推进落实素质教育,树立正确全面的教育质量观,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作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研究要求

(一)研究内容

本专项课题要求重点围绕党政教育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改革和综合评价改革等方面开展研究。具体选题参考《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提供的研究方向进行设计,也可自主选择研究主题。课题研究要求做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彰显特色。

(二)申报对象及人数要求

本专项课题面向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单位和人员征集,鼓励以单位集体名义申报。要求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独立开展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所在单位为高等学校的,一个课题的参与者人数不得超过11人(含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其他单位的不超过16人(含课题负责人)。

(三)研究周期

本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可延期。

(四)预期研究成果

本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所有课题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要求提交研究成果。此外,获批立项的重点课题,原则上需提交未出版的书稿1部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者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获批立项的一般课题,原则上需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所有获批立项的课题均需提交1份不少于10000字的教育评价改革专题研究报告。课题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在醒目位置注明“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

(五)研究经费

本专项课题研究经费自筹,申报时需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和经费来源,课题所在单位需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资助。建议申报重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课题研究经费资助不少于1万元,建议申报一般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课题研究经费资助不少于0.5万元。同等条件下,优先对有经费支持的课题立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本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包括《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纸质版申报材料要求A4纸双面印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分开装订,均为原件一式2份;电子版申报材料要求提供Word版和PDF版,《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分别为独立文档。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返还课题申报材料,请有关单位和申报者自行留底,备日后结题时使用。相关申报材料最新版模板可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专区”查询下载。

(二)推荐限额

本专项课题根据各设区市学校数和专任教师数确定了各设区市推荐限额(详见附件2),各设区市在推荐限额内择优推荐,建议本市内同一单位推荐课题数目不超过3项。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每校推荐课题数目不超过5项。除基地学校外其他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每单位推荐课题数目不超过3项。其他申报单位每单位推荐课题数目不超过2项。

四、报送要求

本次专项课题申请采取网上申请与线下申报两种形式。未参加网上申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线下申报。

(一)网上申请

1.网上申请网址。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ghkt.jyt.gxzf.gov.cn)首页下方的“课题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上申请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的附件3,也可在申报系统登录界面“登录”按钮下方的“首次登录操作”中获取操作手册。

2.网上申请时间与程序。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3月1日上午10:00起至5月11日下午23:59止,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3月1日—3月4日由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各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或教育科学研究所、各县(市、区)教研室及其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单位账号注册,各设区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或教育科学规划办还需进行本市课题配额设置;

3月5日—3月27日各课题负责人注册并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在填写课题信息并上传《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的PDF版后,及时选择本专项课题批次(本专项课题批次名称为:2022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提交上一级审核。各市直以下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提交至所在县(市、区)教研室,各市直学校提交至所在设区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或教育科学规划办,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提交至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3月28日—4月2日各县(市、区)教研室集中审核,按照要求将通过审核的课题提交至所在设区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或教育科学规划办,其他单位无需操作;

4月3日—4月29日各设区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或教育科学规划办、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申报系统内开展本区域申报材料评审,并按照推荐限额将通过的材料上报。申报系统内提交到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材料;

4月30日—5月11日各设区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或教育科学规划办、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完成线下申报,线下申报提交的课题材料与线上申请通过的课题材料一致。

(二)线下申报

1.报送程序。各市直及以下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申报材料由各设区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或教育科学规划办统一收集、汇总、筛选和推荐。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收集、汇总、筛选和推荐。各申报单位统一推荐课题时需填写《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将纸质汇总表随纸质版申报材料寄送至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汇总表随电子版(Word版)申报材料发送到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课题电子邮箱。各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和材料,签署明确意见,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线下申报。

2.报送时间及地址。报送时间:2022年4月30日—5月11日(以材料报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广西教育厅办公楼1709室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邮编:530021;收件人:何佳;电话:0771—5815302。专项课题电子邮箱:gxeduzxkt@163.com。

四、课题管理

本专项课题纳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桂教科学〔2018〕15号)进行管理。立项课题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课题进行过程管理、成果鉴定和办理结题手续。课题成果归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宣传和转化。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何佳、岑俐、玉芸芸;联系电话:0771—5815396。网上申请如遇申报系统操作问题,可加入QQ群留言咨询,单位账号用户咨询群:748130869,课题负责人用户咨询群:772111014。或在咨询时间内联系技术人员:石工13471024254,廖艳阳18775183879,黄晓云18178198306。咨询时间:网上申请时间内的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2.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申报推荐限额表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流程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广西教育厅17楼

备案号:桂ICP备05007544号 邮政编码:530021

原文链接:http://ghkt.jyt.gxzf.gov.cn/html/tongzhigonggao/20220218/251.html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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