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的公告
2019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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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参考选题》已经研究确定。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现将2019年度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范围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检察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限制
1.已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没有申报资格。
2.已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等项目的课题组不得以相同题目重复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
3.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厅级以上行政职务;其他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律相关职业经历或法学博士学位。
三、立项原则
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应着眼于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和针对性,贴近检察实践。自拟题目与参考选题同等对待。鼓励专家学者和检察实务部门人员联合申报课题。课题评审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课题组研究力量和论证质量,择优立项。
四、项目类型
本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重大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
五、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纸质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课题申请书可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spp.gov.cn“公告”栏目下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相关材料》中下载)。
(2)课题申请表电子版须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应包括以下内容:2019年课题申报:申报课题名称-单位-申请人姓名。
(3)申报的课题名称表述应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课题申请书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财务章。
(4)具体申报和评审程序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六、申报材料受理
今年受理课题申报的截止时间为4月15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检察理论研究所科研管理部,邮编:100144
联系人:倪娜
联系电话:(010)86423817
申报材料接收邮箱:jiancha3@163.com
七、参考选题
2019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参考选题如下(共42项):
(一)重大课题(2项)
1.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研究
2.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研究
(二)重点课题(18项)
1.检察机关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研究
2.司法办案新型管理体制机制研究
3.内设机构改革后检察办案业绩考核制度研究
4.捕诉一体运行机制实证研究
5.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研究
6.检察机关公共关系建设研究
7.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精准化研究
8.巡回检察研究
9.民营经济发展语境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研究
10.引领司法理念语境下民事抗诉标准实证研究
11.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立法研究
12.依法惩治涉黑涉恶“保护伞”研究
13.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与检察职能发挥
14.金融领域风险防控与检察职能发挥
15.新时代检察技术与检察机关司法鉴定工作研究
16.国际司法协助与合作中的“长臂管辖”问题研究
17.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犯罪态势及其治理现代化研究
18.司法责任制下廉政风险与防范监督问题研究
(三)一般课题(22项)
1.办案与监督关系研究
2.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司法权关系研究
3.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完善
4.检察指导性案例应用研究
5.检察建议制度完善
6.审判人员违法监督一体化实证研究
7.检察机关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研究
8.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监督研究
9.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研究
10.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司法化研究
11.环境损害公益诉讼鉴定勘验专家意见取证路径多元化研究
12.生态环境领域刑事公诉与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政府提起诉讼衔接问题研究
13.预防与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机制研究
14.监察委员会与人民检察院办案衔接中的证据问题研究
15.认罪认罚后被告人反悔问题研究
16.缺席审判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研究
1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案财产处理实证研究
18.侵犯商业秘密罪检察实务研究
19.网络“黑产链”的惩治与预防
20.新型支付方式下的侵犯财产犯罪研究
21.民间借贷中的刑民交叉问题研究
22.醉驾犯罪实证研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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