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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三亚市2019年度市级法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2019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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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研究会,各高等院校,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做好2019年度市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及立项原则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紧跟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治实践前沿,发挥法学研究的学术引领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从法治视角聚焦建设难题,为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作出积极贡献。

二、课题立项

主题: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法治保障。

本年度课题研究以解决我市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以下简称自贸区(港))法治实践中存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导向。结合各行实际、各业特点,围绕主题进行研究。市法学会将根据课题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研讨会、论坛等活动。

三、课题类型、研究内容及资助经费

(一)课题分类:三亚市2019年度市级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二)课题研究内容:申报课题题目可以从《课题指南》中选定,也可以根据调研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拟题目,经市法学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三)资助经费标准:对批准立项的重点课题资助20000元,一般课题资助8000元

四、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即主持人)须为从事法学研究工作、教学或法律实务工作者。

(二)课题主持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独立开展及组织指导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课题主持人以外的成员须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课题组成员(含主持人)一般不少于三人。

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应遵守《三亚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课题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否则申报无效。

(三)课题研究期限为半年。原则上2019年8月20日前须向本会报送中期研究成果,届时我会将组织中期检查,专家评审组评分确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2019年12月31前结项。课题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若需延长研究期限,课题组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市法学会批准。

六、申报办法

(一)课题申请人按照本《通知》、《三亚市2019年度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指南》和《三亚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三亚市2019年度市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二)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截止。

八、申报材料寄送

请将《申请书》寄送至三亚市法学会研究室,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春路5号市司法局大楼7楼,电话:88590901,联系人:林勇衡、翁惠滢,电子邮箱:954471197@qq.com。

附件1、2    [点击预览]

三亚市法学会

2019年2月19日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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