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陕西省法治建设相关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征集公告
2022年04月12日
点击订阅
截止日期:2022/04/22 23:59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决策部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夯实发展改革工作法治保障,从即日起开展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公开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研究方向
(一)加强和改进我省发展改革领域行政执法研究。系统梳理当前我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现状、工作成效及面临的问题,聚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广泛搜集其他省份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行政执法典型经验做法,对比分析与我省其他省级部门和部分市区有关部门行政执法存在的差异,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层面行政执法发展趋势,紧贴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围绕如何进一步规范发展改革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提出进一步完善我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路和政策措施建议。
(二)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研究。系统梳理当前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现状、工作成效及面临的问题,紧盯国家层面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发展趋势,广泛搜集其他省市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各种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模式的优势和不足。在此基础上,对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用,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水平,提出进一步完善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的思路和政策措施建议。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中省重点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并曾参与过相关领域的课题研究,且其研究成果质量较高、信誉良好。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并实际承担申报课题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3.课题组应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给予每个课题10万元资助(包含课题组调研费用和专家评审费)。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1.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并于2022年4月22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处。我们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2.承担单位应于2022年10月14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成果初稿,提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
3.承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2年12月15日前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审核通过后发结题证书。
4.研究期间,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联系人:李溪源 电话:029-63913286(传真)
电子邮件:sfgwfgc123@163.com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