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2年度重大课题申报公告
2022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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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2/05/05 23:59
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为更好地组织广大专家学者为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出谋献策,现公开发布2022年度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请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学者申报,为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贡献智慧。具体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目录
1.新发展阶段福建增长潜力评估和对策研究
2.加快推进我省创新联合体建设的对策研究
3.加大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研究
4.加快我省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研究
5.气象服务新福建建设路径与政策研究
6.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跟踪与发展研究
7.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8.推进福建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创新研究
9.我省自贸区对标CPTTP规则实施制度型开放研究
10.关于自贸区赋能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研究
11.闽台高品质生活指标对比研究
12.我省台胞家庭福利政策研究
13.平潭探索全域城市化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的研究
14.探索与台湾地区规则衔接、机制融合的制度安排研究--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两岸同胞共同家园建设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对象。面向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组建课题组团队的须征得拟参加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课题承担者应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吸纳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参与。同一申请人,申报课题数量不得超过一项,凡超限申报均为无效申报。
2.课题与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享受同等待遇。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福建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5〕51号)“设立福建省决策咨询研究重点课题,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根据省委省政府每年工作部署,具体负责重大决策咨询课题的筛选、公开招标、立项、检查、结项等管理工作,立项课题与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科技科学计划项目享受同等待遇”。请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将课题列入省级重大项目,与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享受同等待遇;未将课题列入省级重大项目的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请勿申报。
三、申报时间
截止2022年5月5日,逾期不受理。
四、申报材料
1.《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附件1)一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2.《(单位名称)2022年度决策咨询研究申报汇总清单》(附件2)一份,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3.申报材料获取:申报者在我单位门户网站上下载附件。
4.申报材料提交:课题申报人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2022年5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我单位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程序
1.申报受理后,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将于2022年5月中旬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fjdrc.org.cn/)上公布。
六、课题完成期限、成果形式和合作形式
1.研究期限:8月31日前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11月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2.最终成果形式:阶段性研究成果为4000字以内的决策咨询报告1份,最终研究成果为1万字以内的课题研究报告1份。
3.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将根据课题合作研究完成质量和情况,确定未来长期合作对象,并在下一年度根据需要继续开展合作研究。
七、经费资助
每个课题研究经费5万元,鼓励申报单位配套相应研究经费。课题获立项拨付经费3万元。结项评审时,课题成果被评为优良的,予以结项和拨付剩余2万元经费;课题成果被评为合格的,予以结项,剩余的2万元经费不予拨付;课题成果被评为不合格的,不予结项,剩余的2万元经费不予拨付。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评价服务中心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11层
联 系 人:林泽宇
联系电话:15880042472
邮箱:37233885@qq.com
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管理办法(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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