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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2022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立项申报通知

2022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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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突出发挥财政科研职能作用,围绕我省财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财政运行规律和发展趋势全面系统研究,按照《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立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本通知所称“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是指由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研究团队,按照立项原则及有关要求,根据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发布的研究范围,在公布的研究范围内自行确定选题开展研究的课题,获得立项的课题须按照立项要求完成研究后,提交结项材料,参与结项验收评审。

根据申报单位的不同,本课题分为财政系统类(即财政系统单位申报)和非财政系统类(即财政系统以外的单位申报),分开进行立项和结项评审。对于通过结项验收评审的两类课题均颁发结项证书,非财政系统类课题将根据成果质量等次发放相应的课题成本补助。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面向全省财政系统和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课题研究团队,鼓励财政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研究人员组成联合课题组申报;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和省财政厅各处室(单位)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业务研究情况,申报相关选题。

(二)课题负责人须具有经济(会计)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主要研究人员应熟悉财经领域实务工作,具备较为扎实的财经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三、研究范围

请围绕下述研究范围,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及自身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研究选题进行申报。申报人可结合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立足财政改革创新、财政政策等角度自行确定题目申报。

(一)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推动预算管理改革落实,用好大事要事财政保障机制,实施省对市县财政预算安排审核机制,完善预算和绩效一体化管理,优化全省财政“一盘棋”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走深走实,完善广东预算绩效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和运用机制研究,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与管理制度建设。深化数字财政系统应用,切实发挥数字财政在提升地方财政治理的支撑作用。创新重大项目投融资机制,加强政府资源资产的统筹整合,积极探索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公共资源平台、政策性基金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科技攻关等重大项目的参与支持。

(二)增强发展平衡性协调性。支持“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落实落细税收优惠、中央财力补助和专项补助政策。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健全差异化转移支付体系,增强基层财力保障,推动资金资源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推动老少边地区加快振兴发展;完善产业转移财政支持政策,增强欠发达地区内生动力。财政金融协同发力推动区域发展协调。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强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财政支撑;推动新一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支持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优化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使用和管理。

(三)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分析经济财政运行规律,做好财政收入中长期形势研判,挖掘财政收入增长点,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与自然资源、国资等部门及国企协作,积极盘活存政府资源资产,拓宽政府财力来源;强化与税务部门协调,完善地方税种协同办税机制,提升税收征管效能。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继续落实“坚持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先有项目后有预算”要求,做实项目储备,加快支出进度;优化财政支出方向、规模、结构,实现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

(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新的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改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关键环节精准实施惠企补贴;探索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支持普惠金融和政策性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着力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统筹实施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

(五)支持畅通经济循环。强化对科技创新支持引导,探索新一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引导社会资本、用好专项资金加强对制造业的扶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扩内需稳外贸,用足用好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加大力度支持贸易新业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政、交通、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等补短板项目建设。支持完善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发展。

(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高地,构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研究完善养老服务资金投入机制,积极发挥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加强文化资金统筹,支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完善公共服务的财政政策体系,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公共资源随人走制度安排,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七)加强财政领域风险防控。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做好风险测算和分析预判,健全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大“三保”执行监控和监督约束力度,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格财政规范管理。防范收支运行风险,加强收入真实性管理。

(八)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聚焦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风险、切实规范资本行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四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粤港澳会计人才高地建设,推动三地执业资格规则对接和人才交流互联互通。加强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加强收入预算管理、支出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推动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到位。

(九)与经济发展和财政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选题。如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财政支持实现共同富裕、财政支持国企改革、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广深佛莞财政经济运行、罚没财物管理等。

四、立项原则

(一)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为中心开展选题研究。

(二)选题及研究内容应紧密结合当前财政经济中心工作内容,围绕财政改革发展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研究。

(三)课题研究应从实际工作出发,突出应用型研究导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应用对策研究。

(四)课题研究要求定性和定量结合,结合课题情况深入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形成既有实例支撑又有数据分析的研究报告。

上述立项原则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依据,立项申报应严格按照立项原则相关要求进行,并据此开展研究工作。

五、申报程序

申报人确定选题及研究内容后,按要求填写《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立项申请书》(附件1)及课题申报信息表(附件2),于5月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czt_kysyj2s@gd.gov.cn)。其中立项申请书须加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文档提交;申报信息表提交Word文档即可。

六、立项公告

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将在立项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名单,以邮件形式向各立项课题单位(课题组)发送立项通知,同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立项课题名单。获准立项的课题组应按照申请书确定的内容开展研究,按期结项。

附件:

1.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立项申请书

2.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第一批)申报信息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4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czt.gd.gov.cn/tzgg/content/post_3911300.html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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