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吉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
2019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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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社联,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吉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突出应用研究,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紧紧围绕“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深入研究当前我市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繁荣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共绘新时代江南望郡金庐陵美好画卷做出积极贡献。
二、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
1.紧紧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及省市工作大局。
2.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等重要纪念日,深入研究阐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报课题,为从更高层次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提供决策参考。
3.围绕实现吉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强党的建设,吉安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攻坚,重大风险防范,精准扶贫脱贫,山体水体生态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井冈山精神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弘扬,加快吉泰走廊建设,加强法治吉安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开展研究,提出新的有价值的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建议。
4.全市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三、项目申请条件
1.项目组可由单人或多人组成,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必须依托课题责任单位,且责任单位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组成员应参与实质性工作,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不超过两个(含两个)项目。
3.已承担市社科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时间以通知发布之日止)。原已发表、出版的成果或已获市厅级以上立项资助、奖励的项目和成果,不得再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
4.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承诺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四、申报时限及方法
1.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2.申请人可自行申报社科课题,鼓励依据《2019年度吉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开展研究。
3.申请人登陆吉安市人民政府网下载《2019年度吉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等材料,按要求择项填表申报。
4.申请人须以计算机填写项目申请书等申报材料,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截止时间前将《立项申请书》电子文档和纸质3份报送市社科规划办(市社联)。
五、评审原则及项目成果形式
1.市社科规划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质量第一要求,采用专家组会议评审择优立项。
2.市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译著、系列论文、调研报告。
六、其他事项
1.所有社科规划项目原则上年内完成,其中应用对策研究类必须在本年9月30日前完成,鼓励提前结项。
2.开展应用对策类研究,应与吉安经济社会发展直接相关,否则不予立项。
3.申报基础理论类研究项目,其成果原则上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公开出版,否则不予结项。
4.超过结项截止时间,没有特殊原因且未提出延期要求的,项目予以撤销。
5.撤销项目的,两年内不接受该负责人以个人名义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
6.各县(市、区)社联、市直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直单位和科研机构、各学(院)校、驻市有关单位,受理本县区、本系统和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并填写《2019年度吉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7.立项项目将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体正式公布。
七、联系方式
吉安市行政中心B座812室(邮编343000)吉安市社联学会部,联系电话:0796-8936168、0796-8223317,电子邮箱:jianshelian@163.com。
附件:
1.2019年度吉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2.2019年度吉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申请表
3.2019年度吉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吉安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
附件2:2019年度吉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3:2019年度吉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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