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市社科联重点合作应用课题 “揭榜挂帅”公告
2022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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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2/06/30 23:59
为更好汇聚各方智慧力量,服务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同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发布2022年重点合作应用课题,面向全国“揭榜挂帅”公开征集研究团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方向
课题1:推动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路径研究
研究要点:落实中央有关精神要求,就天津市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国内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建设的典型经验,提出天津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
课题2:金融支持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研究
研究要点:按照天津“坚持制造业立市,全力打造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战略部署,对金融支持产业链情况进行深入研究,提出用金融“活水”服务支撑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
课题3:金融资本投向变化与面临的机遇及挑战研究
研究要点:分析在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大背景下,金融资本的投向变化和结构调整,对天津市金融业面临的机遇挑战和思路举措提出相应的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
课题4:提升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辨识度、知晓度、显示度思路举措研究
研究要点:在深刻分析金融业发展趋势以及天津金融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就打造支撑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四梁八柱”,推动天津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解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面临的现实问题,提出完善金融创新示范区的辨识度、知晓度、显示度等方面的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
课题5:优化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研究
研究要点:围绕聚合政策资源、强化各方协同、探索制度创新,梳理分析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现状和难点堵点,提出优化创新天津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的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
课题6: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路径研究
研究要点:以建立金融监管部门数据统计分析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科技协同等机制为抓手,就如何发挥地方金融部门在政策保障、资源匹配和支撑服务等方面优势,营造金融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提升天津金融机构数字化水平和自主可控能力,提出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
二、申报要求
1.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研究提出具有较强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咨政报告。
2.申报范围。国家相关部门专业研究机构和国内高校、党校、社科院、智库机构等均可申报。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调研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同意本单位课题负责人申报有关课题,并予以支持。
3.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学术职称,在相关研究领域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丰硕;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立项后能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研究团队。课题需组建研究能力强、实操经验丰富的研究团队,原则上有两名以上正高级职称人员。近3年来,团队中有获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的咨政成果2件以上,至少2人在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相关领域的论文。鼓励吸收相关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企业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士等参与课题工作。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5.申报及评审。申报人须认真填报《课题申报书》及《申报书活页》。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是否具备申报条件严格把关,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研究团队。
三、成果体现
1.课题成果。坚持成果导向,每个课题提交高质量研究报告和咨政建言各1篇。研究报告要做到资料鲜活,分析深入,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达到委托单位采用要求和公开发表水平,篇幅不少于5万字。咨政建言要做到切口精准,所提思路举措和政策建议要务实管用,篇幅5000字左右。
同时,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及结项后一年内,课题有关委托单位制订与课题相关的规划、起草相关法规制度、政策性文件等,将邀请有关课题组参加座谈交流、提出意见建议等,课题组应予配合。鼓励课题组参与委托方组织的相关高端研讨会,提交高水平会议论文,参与会议发言。鼓励参与天津相关领域智库研究工作等。
2.诚信要求。坚持科学、严谨、求实、诚信的科研态度,不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严禁学术不端。课题组应扎实开展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等调研工作,通过调研获得第一手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做到观点准确、数据真实、结论客观、表述规范。
3.保密要求。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和要求,课题组对与课题调查研究相关的基础数据、资料信息要严格保密,只能用于本课题研究所需。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课题研究中各类信息外泄,一经发现,委托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通报课题承担人所在单位,由课题负责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知识产权申明。课题承担人不得将待发表或已发表的成果作为本课题的研究成果,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研究成果全部知识产权归课题委托方所有,未经课题委托方同意,课题承担方、承担人不得自行发表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进度安排
1.开展调查研究并提交初步成果。立项之日起三个月内,课题组制订研究计划,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提交研究报告初步成果。
2.组织中期推动。委托方听取各课题组初步研究成果,对后一阶段工作提出意见。
3.成果提升。按中期推动意见进行研究报告和咨政建言的修改完善。
4.成果提交及结项。11月底前,各课题组提交高质量研究报告和咨政建言,并组织结项工作。
五、课题经费及管理
1.课题经费。上述课题每项安排经费20万元人民币。课题承担方须保证课题经费合规使用,在结项阶段委托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结题审计,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2.经费拨付。课题经费分两次拨付,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拨付50%(每个课题10万元人民币)至课题承担单位提供的财务帐户。结项评审达到“合格”以上的,另50%(每个课题10万元人民币)经费自课题通过结项评审后15日内拨付。
3.经费管理。经费管理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项等级为“合格”的,间接费用比例为40%;等级为“良好”的,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50%;等级为“优秀”的,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60%。以上要求,课题承担单位所在省区市有新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因课题承担方问题导致课题调研工作、研究成果等不达标,评审为“不合格”的,委托方可要求承担方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达标的,按“合格”对待。整改不达标,将不予结项并撤销相关课题,退回课题剩余经费。
4.协议签署。团队确定后,由相关方签订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以及经费拨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5.监督管理。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会同有关部门对课题研究进行跟踪管理。课题承担方须按照有关要求,接受过程管理、阶段验收,按时高质量完成有关任务。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出现各类诚信问题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对验收不合格、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达到研究预期目标的,作撤项处理,并退回剩余经费。
六、具体事项安排
1.申报时间。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和纸质邮件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方式。申报材料请通过电子邮件和邮政EMS邮寄两种方式寄达。通过其他方式邮寄的,不予受理。
3.收件地址。(1)电子邮箱:TJSKLZK@126.com。(2)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52号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智库工作部,邮编300051。
4.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为《2022年天津市社科联重点合作应用课题申报书》《2022年天津市社科联重点合作应用课题申报书活页》及相关纸质版佐证材料。
(1)电子版《申报书》请命名为“申报单位+负责人姓名+申报书”(单位名称较长的可用简称);《活页》请命名为“申报单位+负责人姓名+活页”(单位名称较长的可用简称)。
(2)纸质版《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如佐证材料较多请按《申报书》有关条目顺序编辑目录)各1份,《申报书》加盖单位(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纸质版《活页》一式7份。
《申报书》及《活页》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所有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5.材料填写印制。《申报书》《活页》一律使用计算机填写,字体大小等依《申报书》填写说明要求。《申报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佐证材料A4纸单面复印,左侧装订。
6.申报材料获取。有关申报工作的各种材料(《公告》《申报书》《活页》等),从津云新媒体、北方网(http://www.enorth.com.cn)、天津社科网(http://www.tjskw.org.cn)等渠道下载。
7.结果发布。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天津社科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委托方与入选申报单位签订协议书,下达立项通知书。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联 系 人:沈女士、宁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0590
传真电话:022-23396037
特此公告。
附:
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年6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www.tjskw.org.cn/social2/a/shekelianyincangcaidan/tongzhigonggao/2022/0614/1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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