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教学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2022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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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2/07/22 23:59
各市教科院(教研室、教研中心、职教室),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全面推动省教育厅承担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工作顺利开展,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和教育意义,推进文化传承和生态文明教育,赋能教育发展,服务新格局构建,拟组织开展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教学专项课题申报立项工作。
一、选题范围
本专项课题设立《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教学专项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申报人员也可根据本专项课题申报要求、自身研究方向和专长自行选题。鼓励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题,从教育发展角度着眼,立足山东,面向黄河流域教育高质量发展,强化基础研究,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全省从事教育研究的在职教师、科研人员均可申报,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申报。
2.鼓励高校和中小学联合申报。
(二)题目拟定要求
题目自拟,可参照《选题指南》的申报方向,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从中破题,原则上不直接使用指南中的题目。
(三)其他限定条件
1.研究者最多参与申报2项,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网上填报需要添加身份证号,重复申报将会无法录入申报系统)。
2.凡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4.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5.不得以与已出版、已结题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三、申报数量
(一)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沿黄河菏泽、济宁、泰安、聊城、德州、济南、淄博、滨州、东营9市每市限报50项;青岛、枣庄、烟台、潍坊、临沂、威海、日照7市每市限报30项。
(二)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各限报5项,厅直属单位共计限报30项。
(三)技工院校限报20项,由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组织报送。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1.本次专项课题申报采用网络填报方式。
2.各单位逐级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网络申报统一通过“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http://sdjky.net:8684/)进行,申请人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报;纸质材料统一由各管理单位报送。
(二)申报程序
1.7月20日-7月22日,全省各管理单位根据分配申报数额甄选申报对象,并指导、督促填写申报材料。省级账号分配对接时间为7月22日。
2.7月25日-7月26日,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申报对象根据所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填报。
3.7月27日-7月28日,各高校(包括高职院校)、厅直属单位等根据所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填报。
五、注意事项
(一)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专项课题原则上1年完成,最多不超过2年。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取消3年申报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等管理单位报送《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教学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djy415@126.com。
(五)联系方式
1.申报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王老师,(0531)55630307、55630271。
2.技术支持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赵老师,13371099154。
3.报送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414房间,邮编:250002。
(六)材料下载
所有附件均可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sdjky.net/)。
附件:
1.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教学专项课题选题指南.doc
5.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教学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djky.net/index.php?a=shows&catid=50&id=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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