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2022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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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2/07/31 23:59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有关高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开展〈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科发中心函〔2022〕12号),为助力职业教育数字化升级,探索虚拟仿真赋能职业教育教学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进一步推动国家职业教育虚拟仿真示范实训基地及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拟立项一批《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限全省职业院校(含高职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中职学校);
2.各申报单位经校内遴选后最多可申报一个课题;
3.课题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鼓励院校合作、校企合作,共同申报;
5.课题团队人数限10人以内;
6.全省高水平示范性中职学校和国、省两级“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应积极申报,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选题
详见《〈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各申报单位须仔细阅读《选题指南》,明确研究重点,根据自身优势和特色选报课题。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和《专项课题信息表》(见附件3),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29日—31日之间将《申报书》《专项课题信息表》盖章原件(各2份)邮寄至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寄出时间为准),电子版(盖章扫描件PDF版、Word版各1份)发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组织实施
(一)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负责专项课题的总体设计与实施。
(二)申报单位须按照实际研究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自行编制预算、自筹经费,组建高水平研究团队,确保研究质量。
(三)课题研究自立项公布日期起至2023年12月止。
三、课题结题
(一)成果要求
1.研究报告1份;
2.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核心论文1篇及以上(未见刊可附录用证明),且论文须标注“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课题编号****”。
(二)结题评审
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集中组织评审验收,验收结果将在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官网予以公示。
(三)结题发文
对通过结题评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课题,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予以正式结题发文,并颁发结题证书。
四、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唐婷、赵彧,电话:029-88668807。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郑佳,电话:13484906255。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吕公路国防馨苑小区。
电子邮箱:46707551@qq.com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苏航、张甲瑞,电话:010-62514016。
附件:
1. 《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2. 《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申报书
3. 专项课题信息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2207/12/20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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