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营口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2022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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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2/08/16 23:59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服务科技决策的能力,推进我市“十四五”科技发展各项任务,以创新推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根据《营口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营科发〔2020〕3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启动2022年营口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内容
本次申报的软科学研究计划为6个专项研究项目,相关指南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分为独立申报与联合申报。独立申报单位应为在营口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联合申报单位中至少有一家单位为在营口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单位需为在辽宁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法人单位均应为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高校、院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单位,且在项目申报时已组建相应的项目研究课题组。
3.项目负责人应为独立申报单位或联合申报单位中的牵头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项目研究的全过程担任实质性的研究与协调组织工作,且每年只能申报1项软科学项目。
4.项目研究团队具备专业研究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精神,且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联合申报团队人员需由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共同构成,独立申报团队人员需为本单位人员)
5.项目申报人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三、信用要求
根据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营口市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营信发〔2019〕1号)和《关于印发〈营口市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营信发〔2019〕2号)要求,在获取财政性资金支持领域,单位有失信记录的,不得纳入资金扶持范围。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单位、法人和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截止时尚未完成修复的,取消本次申报资格。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
四、申报流程
有申报意愿的单位请结合自身单位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并提前电话告知市科技局相关领域对口科室。
(一)网络申报
营口市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推荐、论证、立项及过程管理工作依托“营口市科技创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218.60.144.57:8080/framework/)进行。“营口市科技创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账号注册须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framework/)完成,并与“信息平台技术支持”取得联系进行审核。申报采用项目负责人账号(二级账号)填报、单位账号(一级账号)提交方式进行。系统可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
1.已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注册过单位账号(一级账号)和项目负责人账号(二级账号)的申报用户,可直接使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项目负责人账号(二级账号)登录“营口市科技创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2.已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注册过单位账号(一级账号),但未注册项目负责人账号(二级账号)的,需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使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注册项目负责人账号(二级账号),再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二级账号)登录“营口市科技创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3.未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注册过单位账号(一级账号)的,需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进行单位账号(一级账号)注册。并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用单位账号(一级账号)对“单位信息维护”功能进行完善。单位账号(一级账号)注册后,才可以注册项目负责人账号(二级账号)。
4.单位账号(一级账号)可以重置二级密码;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今后进行项目管理、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
5.单位账号(一级账号)登陆“营口市科技创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后,必须使用“单位信息维护”功能完善其他信息,其中,独立申报单位、联合申报单位中的牵头单位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中省直单位的初审单位选择“营口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其他单位按照属地原则选择对应县(市)区科技局、园区科技管理部门。然后再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如未填写,项目将不能上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市科技局具有对申报单位信息进行审核的权利,只有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才能将项目上报到初审单位;在未审核通过前,申报单位可以填写项目信息,但无法上报,系统会提示“单位信息尚未审核通过”。
6.用项目负责人账号(二级账号)登录“营口市科技创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后,在线填报《营口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并提交到单位账号(一级账号),经审定后“上报初审单位”。
7.不符合指南的项目,不能申报。
(二)初审推荐
营口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各申报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予以退回修改,并于2022年8月18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上报市科技局。(模板见附件6)
(三)纸件上报
对通过初审的项目,申报单位将《单位真实性声明与承诺书》(附件2)、《营口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网上提交的相关附件等支撑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订成册,一式2份,白色皮纹纸封面(封面与申报书首页一致),于2022年8月19日15时前报送至营口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或所在各市(县)区科技局、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同时将全套电子版材料发至市科技局领域对口科室邮箱。
装订顺序如下:
1.前置材料
(1)申报项目对应指南内容(在具体指南中选取完整);
(2)单位真实性声明与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3)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2.项目材料
(4)营口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7)联合申报协议书复印件(联合申报单位提交);
3.诚信材料
(8)独立或牵头申报单位“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9)独立或牵头申报单位法人“信用中国”个人失信信息查询截图;
(10)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信用中国”个人失信信息查询截图。
4.单位材料
(11)独立或牵头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12)独立或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提供2021年度具有防伪标识审计报告复印件及盖章的2022年7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独立或牵头申报单位为非企业的提供盖章的2021年度和2022年7月财务报表;
(1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受理时限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8月16日
初审推荐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
纸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
逾期不再受理!!!
五、资金支持及执行期
市软科学研究计划专项研究项目市财政科技资金最高给予5万元支持。项目执行期为1年(申报书填写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实际时间以下达文件为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市科学技术局
1.科技计划与政策法规科(综合协调)
联系人:赵 悦 徐童希
电 话:0417-2832420
邮 箱:kjgh2832420@163.com
2.高新技术与产业化科
指南方向 |
营口市“港产城”融合发展助力石化产业转型升级对策研究 |
营口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 |
|
营口市铝产业集群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
联系人:王英彤 赵 哲
电 话:0417-2833149
邮 箱:yksgxk@163.com
3. 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
指南方向 |
营口市创新型县(市)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 |
营口市钢镁产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对策研究 |
|
营口市葡萄产业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
联系人:罗启东
电 话:0417-2834645
邮 箱:1878564860@qq.com
(二)市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人:赵玉琢
电 话:0417-2889088
(三)营口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人:郭丽君 张 冬
电 话:0417-2800367/2806607
邮 箱:zhangdong_yk@163.com
(四)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
区 域 |
姓 名 |
电 话 |
站前区 |
陈文泽 |
0417-2923206 |
西市区 |
曹天龙 |
0417-4881138 |
老边区 |
李 赫 |
0417-3865249 |
开发区 |
甄 蔚 |
0417-6817796 |
盖州市 |
王 勇 |
0417-7689086 |
大石桥市 |
林 涛 |
0417-5678785 |
高新区 |
李 礼 |
0417-6655088 |
辽河经济开发区 |
刘 崇 |
0417-2909032 |
沿海产业基地 |
牟 誉 |
0417-3888085 |
北海经济开发区 |
杨松霖 |
0417-6578030 |
仙人岛经济开发区 |
李庆辉 |
0417-6161020 |
(五)信息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卞守龙
电 话:17612488647 024-23983158
附件:
1.2022年营口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单位真实性声明与承诺书(模板)
3.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
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参考模板)
5.信用信息查询相关操作流程
6.初审单位项目推荐报告(模板)
营口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9日
附件下载:上述附件下载压缩包.rar
原文链接:http://kjj.yingkou.gov.cn/003/20220810/bd2995e0-ebee-4c72-96e1-523efc056ed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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