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党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2022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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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2/11/22 23:59
为推动全市党校系统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工作,按照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党校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自主设计题目。
二、课题组织
可围绕选题范围自主设计题目,市委党校计划立项6项,其他县(市)区委党校计划立项6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部署,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课题申报任务。
三、时间安排
课题成果要注重学理分析,突出研究的针对性、实践性。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22日,结项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四、结项要求
以论文、研究报告形式结题。如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研究报告得到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在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发表,则课题免于结项评审,并确定为优秀等次。课题研究期限为10个月,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结项成果。
市委党校课题经费按《中共徐州市委党校科研精品资助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县(市)区委党校课题经费由各校自行资助,建议每项不低于1000元,重点课题2000元,结项优秀课题3000元。
五、申报时间
请各教研室和县(市)区委党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并于11月22日前把申请书一份和论证活页一式2份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市委党校科研管理处。电子稿请发送到科研管理处邮箱xzdxkyc@126.com。
中共徐州市委党校
2022年11月8日
附件:
附件1:徐州市党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请书.docx
附件2:徐州市党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论证活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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