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民政局关于采购2019年重点课题研究项目
2019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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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9/04/20 18:50
根据《武汉市民政局机关自行采购项目询价暂行办法》,现就我局2019年5项重点课题研究项目发布询价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武汉市社会组织监管的现状与对策研究(8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有相关研究基础。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本课题研究任务。研究报告应坚持突出应用性,提出的对策建议要做到思路清晰,措施具体,有创新性、可操作性。
2.武汉市普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9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有相关研究基础。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本课题研究任务。规划应具有较高学术水准或政策水准,论点鲜明,认证充分,结构合理,逻辑严密。
3.武汉养老服务发展报告(白皮书)(9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有相关研究基础。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本课题研究任务。研究报告应突出前瞻性、指导性和应用性,提出的对策建议要做到思路清晰,措施具体,有创新性、可操作性。
4.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发展路径研究(4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有相关研究基础。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本课题研究任务。研究报告应突出前瞻性、指导性和应用性,提出的对策建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实际可行。
5.新时代社区居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研究(5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有相关研究基础。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本课题研究任务。研究报告应突出前瞻性、指导性和应用性,提出的对策建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实际可行。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3.供应商必须具有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服务能力。
4.投标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按财库〔2016〕215号有关规定执行) 。
三、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报告要突出实用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武汉市民政工作现状,深入社区、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进行实地调研,查找存在问题,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2.研究报告要求为作者原创,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达到公开发表要求。
3.课题完成初稿后,市民政局将组织进行评审验收,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研究成果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项,已经拨付的首款将予以追回。具体款项拨付等要求以课题委托协议为准。
4.研究成果由市民政局和作者共同所有,未经市民政局同意,不得在公开刊物和内部刊物上发表。
四、联系方式
请有意参加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的单位于2019年4月20日前积极报名。
联系人:张艳;电话:027-85736010。
附件:武汉市民政局调查研究课题申报书
原文地址:http://mzj.wuhan.gov.cn/tzgg/334669.jhtml
武汉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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