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毕节市社科理论创新课题申报通知
2023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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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3/03/31 23:59
各县(市、区)社科联,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社科理论界的职责作用,广泛动员全市社科理论工作者、实际工作者为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市社科理论创新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国函〔2022〕65号文件精神,立足“两区一典范一基地”战略定位及“1+6+1”政策措施体系,聚焦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着力推出一批具有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为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服务。
二、课题申报
1.课题选题由作者结合学科特点、工作实际自行确定。课题应着重在建设乡村振兴新典范、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区、建设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基地、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市、实施“党建五项行动”等方面开展研究。
2.课题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申报均可。申报者应认真填写《毕节市社科理论创新课题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可在“毕节社会科学网”中“本站公告”栏目下载),明确课题主要研究内容,确定课题组负责人、成员,制定课题研究进度和安排。原则上一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每项课题参加人员不得多于5人(含课题负责人),且申报表所列名字与结题作品署名一致,若不一致者以申报表所列人员为准。申报时提交《申报评审表》纸质版1份。
3.市直单位申报的课题请在《申报评审表》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市社科联办公室;各县(市、区)、各高等院校申报的课题分别由各县(市、区)社科联、各高等院校在《申报评审表》加盖公章后统一寄送至市社科联办公室。请将《申报评审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地址: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902室,联系人:王胜利;联系电话:8222753;邮箱:bjssklbgs@163.com)。
4.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未严格按要求填写、报送《申报评审表》的不予受理。
三、经费及成果运用
本次课题申报分为资助经费课题与自筹经费课题两类。资助经费课题将根据评审通过后的等次予以适当的经费资助。对通过评审的资助经费课题将择优辑集出版,发至市、县(市、区)各部门,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通过评审的其他课题将择优在《乌蒙论坛》刊登,并按规定支付相应的稿酬。
毕节市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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