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 “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通知
2023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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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3/03/20 23:59
各市(地)、县(市、区)教育学会,各中小学校,有关教育机构,全体会员: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的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的《黑龙江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切实提高中小学校及全体教师的科研素质与科研质量,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20 日止。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立项后即课题主持人,下同。)需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能组建研究团队,调动运用研究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资源;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有 5 年以上教龄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以及从事教育行政、业务管理工作的人员。未结题的省教育学会课题主持人,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新的课题。
三、申报方式与要求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202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采用评审制和推荐方式。课题申请人自行申报,所在市(地)和相关县(市、区)教育学会网上审核、初评并推荐重点课题,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复评,确定立项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申报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将由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在全省立项的重点课题中择优遴选推荐,中国教育学会不接受个人和学校的直接申报。
1.选题:课题申请人可参照《黑龙江省教育学会202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指南》(附件1)要求,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实际和研究基础,聚焦教育教学的热点、难点等具体问题,自拟课题题目。课题题目不得超过30个字,原则上不加副标题,在表述上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避免使用课题指南中的原题目。
2.方案设计:设计课题方案时要着重理清课题核心概念的界定,有针对性的分析存在问题与研究现状、选题意义及研究价值;精心设计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假设;着重提高内容设计与课题题目的契合度,精准选择研究方法,科学合理安排研究步骤、任务分工、具体措施,找准课题拟突破的重点、难点及主要创新点,创造性地设计研究成果形式等,切忌脱离工作实际的泛谈空论(参见附件2《申请书》样本)。
3.参研人数:课题申报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每项课题主持人限报1人,即课题申请人;每个课题组参研人员不得少于3人,不得超过10人 (含主持人)。
4.研究时限:课题研究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结题时间不超过2025年9月。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3年课题不设子课题,不受理课题变更事项。
四、申报程序
课题采取网上申报,由课题申请人自行登陆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官网(http://www.hljjyxh.org.cn),进入“团体会员注册”,按照提示进行团体会员注册及课题申报(具体流程,届时关注学会官网)。注册时,要准确填写主持人(即申请人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参与人名单,并按文件要求网上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学会2023年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申请书》的全部内容。申报期间,除主持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可更改外,其余均可在申报结束前进行调整、更改、修正。申报期结束,《申请书》在网络管理系统生成后一律不能更改,可下载打印。申报期间市(地)和相关县(市、区)教育学会要指定专人全程监管、审核、及时指导纠错。
五、课题评审与结果查询
1.两级评审。课题立项采取两级评审方式,全省统一制定评审标准和要求。初评由市(地)和相关县(市、区)教育学会负责,具体任务包括:行政审查、内容审核、初评、排序汇总,上报初评结果、推荐的重点课题。复评由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统一组织完成。
2.结果查询。省教育学会在官网上发布结果查询通知,市(地)和相关县(市、区)教育学会同时转发。课题申请人需用注册账号、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官网(http://www.hljjyxh.org.cn)查看评审结果。评审通过的课题申请人要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章程》和《黑龙江省教育学会会员管理办法》缴纳团体会费,享受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缴费结束之后,网络系统管理平台生成电子版立项证书,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加盖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公章的纸质版立项证书,将通过各市(地)、相关县(市、区)教育学会下发。电子版立项证书和纸质版立项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课题管理
202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继续实行两级管理。重点课题由省教育学会委托所在市(地)、相关县(市、区)教育学会进行线上、线下全程管理;一般课题由市(地)、相关县(市、区)教育学会负责。管理包括:开题检查、中期检查、指导和结题验收。课题主持人须在指定时间内,按时在网上提交开题论证书、中期研究报告和结题材料。管理期间凡发现违反管理规定的,应及时撤销其课题并向省教育学会报备。结题统一由省教育学会审核并发放结题证书。
凡批准立项的课题,市(地)和相关县(市、区)教育学会要组织课题主持人将网上申报填写的《申请书》自行打印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报市(地)、县(市、区)教育学会审核、验印,统一报送省教育学会审批验印存档。
七、联系方式:
省教育学会联系人:
高爱玲:0451-88067537
王华锋:0451-88067538
于绍霞:0451-88067538
电子邮箱:longjiaoxuehui1959@163.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教育学会秘书处 (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 50 号哈尔滨师范大学南校区国际楼 (原物理楼) 906 室
邮编:150080
附件:
1.《黑龙江省教育学会202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指南》
2.《黑龙江省教育学会202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申请书》
3.黑龙江省教育学会202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市 (地) 相关县 (区、市) 教育学会联系人名单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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