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广西法学研究课题申报通知
2023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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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3/03/28 23:59
各有关单位、各市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第五次全会和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规定,自治区法学会向有关单位及广大会员征求2023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建议,并征求本会学术委员意见,形成自治区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现予发布,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一、课题指南
(一)广西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建设研究
(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制度创新研究
(三)市场主体法治保护研究
(四)房地产及相关领域风险法律防范研究
(五)人工智能在公共法律服务的应用研究
(六)促进广西乡村振兴若干经济法律制度研究
(七)监察法的理论前沿研究
(八)数据和网络平台治理法治化研究
(九)涉东盟等涉外法治研究
本指南为大类,分别用于研究内容或方向参考,课题申报者可根据实际另行拟定具体研究课题。如(一)类可就广西“平安乡村”建设、安边固边、市域治理等拟定课题;第(五)类可就智慧法院、数字检察、智慧警务、类案检索、法律查明平台等拟定课题;第(六)类可就广西农村普惠金融法律制度、广西农村污水处理财政支持法律制度、广西农村旅游资源共同开发经营法律制度等拟定研究课题。
二、课题申报
申报者申报前课题前,应充分阅读了解《课题管理办法》,并自愿遵守该办法。
(一)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按类别进行申报,若未能进行有效归类的,不进入本次立项评审。有特别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申报者可另申报自选课题,但不予经费支持。
(二)课题最终成果应以具有理论性、实践性、操作性为导向,能提供具体可行的方案作为课题的附件为恰,例如法规、规章、工作意见的专家建议稿等,切实做到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基层群众。
(三)申报者按照《课题管理办法》如实填写申报书(附件2),禁止利用ChatGPT等AI技术生成申报文本,并于2023年3月28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自治区法学会研究部,纸质版(5份)寄送自治区法学会(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5号,交换号009)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黄晚霞;联系电话:6110301;邮箱:5877367@163.com。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发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课题申报,为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广西、法治广西贡献法学智慧和力量。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2023年法学研究课题申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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