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绵阳市级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通知
2023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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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3/03/31 23:59
各县(市、区)社科联,在绵高校社科联,在绵高校、各级党校科技(社科)处,市级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组织社科界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充分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现将做好2023年度市级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突出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基础理论研究要有学术积累,突出原创性和开拓性,着力推出引领学术创新的研究成果;应用对策研究要立足绵阳、研究绵阳、服务绵阳,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今年的社科研究规划项目,重点围绕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坚持创新引领,实施“五市战略”,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的绵阳现代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着力就建设成渝经济副中心、成渝科创副中心、成渝消费副中心、成渝金融副中心、成渝教育文化医疗副中心和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枢纽,建设有全国影响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创新先行区,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的课题开展研究。
申请人亦可根据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确定选题方向,拟定项目名称。
申报课题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注重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二、申报对象
1、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社科组织、人文社科研究机构、社科专家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研究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市级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的申报。
2、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多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3、有在研项目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有两项在研项目尚未结项的课题组成员不得参与申报。有一项在研项目尚未结项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已提交结题材料的可不受此款限制。
4、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作为课题主要负责人参与申报。
三、资助方式
对于获得立项的市级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年度项目,市社科联将按照《绵阳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四、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各级社科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四川省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履行科研诚信管理责任,严把科研诚信关,确保申报质量。申报课题必须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各级社科组织要加强对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年度项目申报材料原则上由各社科组织汇总并认真审核后,统一向市社科联报送。市社科联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3、项目申报需填报《绵阳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立项申报表》和《绵阳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各1份,并将可编辑的《立项申报表》和《立项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KLMYLT@126.COM。
《立项申报表》和《立项申报汇总表》可在“绵阳社科在线”网站(http://skl.my.gov.cn/)“下载专区”栏下载。
4、未尽事宜按《绵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5、联系电话:0816-2777159,0816-2224621(传真)。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42号12楼。邮政编码:621000。
绵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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