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共贵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调研课题申报公告
2023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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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3/04/20 23:5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重大部署以及省委关于调研式推进重点工作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调查研究服务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科学决策作用,省委改革办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调研课题工作。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国发〔2022〕2号文件重大机遇,聚焦实施主战略、实现主定位,围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课题申报
(一)申报主体。本次课题申报主要面向省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民主党派机关、中央在黔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省管国有企业等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党委深改委(名单详见附件1),其他单位可自行申报。
(二)申报选题。申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工作实际,聚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选题,将调查研究同中心工作和省委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可开展事关全局的战略性调研、破解复杂难题的对策性调研、新时代新情况的前瞻性调研、重大工作项目的跟踪性调研、典型案例的解剖式调研。本次课题申报本着自愿原则,每个单位可申报1—2个选题。已申报列入2023年度省委重大问题调研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申报单位需组建课题组,填写《2023年度中共贵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调研课题申报表》(附件2)。课题负责人为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一单位申报2个选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研究主要内容应包括研究思路、方法、重点及预期成果等,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申报表》经课题负责人审定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贵州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平台电子邮件发至省委改革办协调处黄鹏邮箱。未接通改革工作平台的单位,需将纸质件及Word版电子光盘送至省委9号楼218室。
(四)申报时间。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课题立项
(一)选题筛选。省委改革办收集整理各单位课题申报材料,组织开展选题筛选。
(二)结果公布。选题筛选结果按程序呈省委领导审定后,通过“贵州改革”微信公众号公布入选课题名单,并向课题申报单位发入选通知。
(三)办理立项。课题组按照通知要求制定调研方案,填写课题计划书并签订承办责任书,到省委改革办办理课题立项手续。省委改革办对入选课题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经费。
四、课题管理
(一)台账调度。入选课题纳入贵州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平台重大调研课题台账统筹调度。每个课题明确1名联系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职务(职级)及联系方式。同时,省委改革办为每个课题明确相应联络员,健全沟通联络机制。
(二)调查研究。课题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深入调研、破解难题。形成的调研成果要找准问题、逻辑严密、观点鲜明、论证充分、内容详实,提出的对策建议要有创新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课题成果篇幅严格控制在8000字以内。
(三)中期评估。课题组于6月底形成中期成果,省委改革办将在7月组织开展课题中期评估。
(四)结题评审。课题组根据专家中期评估意见,并结合最新调研进展,进一步深化课题研究,形成课题终期成果提交省委改革办。省委改革办将在9月组织开展结题评审。
(五)课题结题。课题组按照专家结题评审意见对成果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形成课题最终稿,经课题负责人审定签字同意后,提交省委改革办办理课题结题手续。
(六)课题评选。省委改革办将组织开展“优秀改革课题”评选,并纳入“贵州省综合改革示范奖”评选表彰,对获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成果运用。省委改革办将选择部分优秀调研课题刊载《贵州改革研究》,呈省领导参阅;完成重大调研课题成果汇编,公开出版发行,并寄送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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