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申报公告
2023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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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3/04/28 23:59
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为更好地组织广大专家学者为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出谋献策,现公开发布2023年度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请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学者申报,为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贡献智慧。具体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目录
1.我省人口流动格局及与产业发展的关系研究
2.优化提升我省景区“二次消费”对策研究
3.我省经济总量跨过5万亿大关后的发展战略研究
4.加快我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研究
5.提升我省产业链区域协作水平研究
6.探索构建共富金融指标体系研究
7.加快释放我省县域消费潜力研究
8.加快构建与先进制造业强省相适应的人才支撑体系研究
9.武夷山国家公园创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的政策研究
10.进一步深化闽台体育交流融合研究
11.提升闽台民间信仰祖庭文化对台软实力研究
12.闽台海洋文化挖掘与共同开发研究
13.平潭综合实验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通关监管模式创新研究
14.平潭综合实验区打造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研究
15.闽台两岸社会治理体系比较研究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对象。面向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组建课题组团队的须征得拟参加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课题承担者应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吸纳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参与。同一申请人,申报课题数量不得超过一项,凡超限申报均为无效申报。
2.课题与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享受同等待遇。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福建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5〕51号)“设立福建省决策咨询研究重点课题,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根据省委省政府每年工作部署,具体负责重大决策咨询课题的筛选、公开招标、立项、检查、结项等管理工作,立项课题与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科技科学计划项目享受同等待遇”。请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将课题列入省级重大项目,与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享受同等待遇;未将课题列入省级重大项目的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请勿申报。
三、申报时间
截止2023年4月28日,逾期不受理。
四、申报材料
1.《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附件2)一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2.《(单位名称)2023年度决策咨询研究申报汇总清单》(附件3)一份,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3.申报材料获取:申报者在我单位门户网站上下载附件。
4.申报材料提交:课题申报人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我单位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程序
1.申报受理后,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将于2023年5月中旬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fjdrc.org.cn/)上公布。
六、课题完成期限、成果形式和合作形式
1.研究期限:2023年8月31日前形成中期研究成果(中期研究成果内容以研究中心相关业务处室确定),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2.研究成果形式:中期研究成果为4000字以内的决策咨询报告1份,最终研究成果为1万字以内的课题研究报告1份。
3.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将根据课题合作研究完成质量和情况,确定未来长期合作对象,并在下一年度根据需要继续开展合作研究。
七、经费资助
每个课题研究经费5万元,鼓励申报单位配套相应研究经费。课题获立项拨付60%课题经费。结项评审时,课题成果被评为优良的,予以结项并拨付剩余40%课题经费;课题成果被评为合格的,予以结项,剩余的课题经费不予拨付;课题成果被评为不合格的,不予结项,剩余的课题经费不予拨付。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评价服务中心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11层
联 系 人:林泽宇
联系电话:15880042472
邮箱:37233885@qq.com
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管理办法(2022)
附件2:《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
附件3:(单位名称)2023年度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申报汇总清单
备注:以上附件请各单位组织课题组登录我单位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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