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申报通知
2023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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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3/04/20 23:59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党委编办,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研究工作,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省委编办决定面向全省组织开展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请课题申报人参照《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指南》(详见附件),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二、课题类别
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分为申领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申领课题须由机构编制部门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立项后签订项目协议书;一般课题可以单独开展,也可以联合开展。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遵守诚信科研的规定。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有未结项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课题。
四、申报时间
1.立项申报时间:2023年4月1日至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结项申报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提交结项材料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第二阶段为2024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五、有关要求
1.课题申报时,请课题申报人规范填写《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结项时,填写《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并提交研究成果。
2.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党委编办申报材料由各市党委编办、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统一汇总后报送,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申报材料经本部门(单位)科研管理机构统一汇总后报送,报送时附《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3.申报所需表格和填报要求,请登录河北机构编制网“理论研究—资料中心”栏目自行下载。相关材料纸质版务必通过中国邮政邮寄至省机构编制研究中心,电子版发电子邮箱。
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党委编办原则上至少申报1项研究课题。各课题承担单位和个人要紧密结合我省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探索新思路,提出新观点,得出新对策,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联 系 人:刘光炎、盖策
联系电话:0311—87802705
电子邮箱:jgbzyjzx_hebei@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省政府6号楼420室
邮 编:050051
附件:2023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指南.doc
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ww.hebjgbz.gov.cn/hbjgbz/xwzx/tzgg/101678785875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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