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 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通知
2023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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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3/05/31 23:59
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助力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制度》和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总体安排,决定开展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选题及研究要求
本年度研究课题设六个专项,包括党的二十大教育部署解读研究专项、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高等教育数字化研究专项、高校德育与宣传思想工作研究专项、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研究专项(具体研究选题,详见附件1)。各专项课题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着眼广东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新目标、新要求,紧紧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聚焦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破解重要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宏观问题研究与教学实践研究并重、战略决策研究与政策效果研究并重,以期更好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领舆论。
申报的具体课题名称,可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中的选题名称确定,也可在选题名称基础上适当斟酌修改后确定。通过立项的课题,在结项时要提交有份量、有深度、有决策与实践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应在适当位置注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某某’课题研究成果”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的在结项时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二、立项数量
本年度课题立项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类,重点课题不超过25项、一般课题200项左右、青年课题100项左右。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立项申报面向范围:本会所有会员单位、分支机构。希望全体理事带头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请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结合实际,按要求组织立项申报。原则上,每个本科高校会员单位、分支机构申报数不超过12项(其中含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专项2项);每个高职高专院校、非高校研究生培养机构、独立设置教育科研机构会员单位申报数不超过9项(其中含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专项1项)。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切实组织和领导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
4.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则须有2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专家推荐;
5.青年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6.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联合申报。
(三)课题立项申请材料报送方式:课题申请书和活页(附件2、3各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或学会分支机构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寄送至学会秘书处(注:邮寄的资料一概不退回,如有需要请申请人做好相关资料备份),同时将其电子版(原件盖章PDF扫描版)及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一同发送到指定邮箱(gdsgjxhkt2@126.com)。
四、其他事宜
(一)申报时间。课题申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5月31日(星期三)结束(以邮戳发出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研究完成时限。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结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
(三)开题要求。课题立项后,重点课题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学会分支机构会同学会秘书处组织开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学会分支机构自行组织开题。
(四)课题申报相关附件下载方式。课题立项申报相关附件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下载。
(五)缴交课题申报评审费。每项课题申报者需缴交课题评审费200元,由学会秘书处在受理申报和评审时代收。
1.个人缴费:请务必于5月19日(星期五)前登录学会网站—“课题管理”—“2023年课题”—“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 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缴费入口”处填写缴费回执并缴费(学会网站:http://gdgjxh.org.cn/)。
2.集体缴费:5人以上可采取集体缴费方式,汇款方式为财务统一转账,汇款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至5月19日(星期五)。汇款时请务必在转账单用途栏中注明“课题评审费+学校/单位名称”。
账户名称: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广卫路支行;
账号:44050142180200001775。
汇款后请于当天扫描以下二维码,准确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缴纳评审费回执单》(附件5)。学会秘书处收到评审费后,将根据回执信息开具评审费发票,并通过邮箱渠道将评审费电子发票发出。请各申报人全面准确地填写发票信息及收件人信息,以便学会秘书处准确及时发出电子发票。如果有不需要发票等其他情况,请备注“不需要发票”等信息。
(六)学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唐老师(课题申报事宜)/020-33970087,邵老师(评审费事宜)/020-3397017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后座三楼302室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
邮编:510035。
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书
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4.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5.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缴纳评审费回执单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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