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通知及指南
2023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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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3/08/30 23:59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和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为引领,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持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结构供给侧改革、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五育并举”、课程思政建设、“四新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高等教育数字化战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课堂教学革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重点任务,坚持教研结合、整体推进,以高质量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突出创新性,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研成果要应用于教学实践和人才培养实施过程,切实发挥育人作用。
二、申报范围及数量
1.高校范围。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含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在鄂本科军事院校)均可申报。
2.项目类别。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分为一般项目、委托项目两类。一般项目为本科教育教学项目,委托项目是由省教育厅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工作需要,直接指定相关高校或高等教育学术团体承担,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重要促进作用和有一定深度难度的研究项目。省教育厅委托湖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开展实验室专题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委托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大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大学英语专题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委托湖北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大学体育专题教学改革项目研究。
3.申报名额。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为:我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按本校专任教师人数(以上一年度教育统计数据为准,下同)的1.5%推荐;其他本科高校按专任教师人数的1%推荐。委托项目分别按湖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和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大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湖北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由高校自行申报。各高校在一般项目中仍可申报实验室教学改革类、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类、大学体育教学改革类项目。各高校应按限额申报,超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选题符合《2023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1)的要求。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省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3.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5.经项目所在学校组织初审、择优向省教育厅统一推荐,并由学校给予经费支持,申请经费及经费预算安排合理且学校能保证项目研究和实践条件。
(二)项目完成人基本条件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学校在申报时可按校内有关规定放宽至中级职称。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一人,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主持两项及以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承担有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
2.项目参研人员以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项目研究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3.申报时应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教学一线人员的申报项目数不少于本校申报总数的80%。
四、申报材料
1.《2023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2)的Excel版和PDF版(加盖校章)。
2.《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及申请书简表PDF版。申请书简表的制作方法是:在《申请书》的基础上,删除“申请书封面”、“一、简介”页等内容,“六、推荐、评审中的学校教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栏空置,在首页(即“二、立项背景和意义”)上另加注“XXX研究项目申请简表”,在简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校”代替。
五、申报办法
1.各高校组织校内遴选择优,经学校审核及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申报项目,组织课题团队在湖北高校省级教研项目申报平台(网址http://jyxm.e21.cn)进行网络申报。课题团队按申报平台要求填写资料并上传项目申请书及简表,所在高校审核后提交至省教育厅。各高校提交网络申报材料的同时,将申请汇总表(附2)的Excel版和PDF版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箱,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审核并统筹确定年度600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六、有关要求
1.实验室专题教学改革项目、大学英语专题教学改革项目、大学体育专题教学改革项目实行单独布置、分别评审,按同等标准、同质同效的办法进行申报和推荐,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省高等教育学会大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和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经择优推荐的项目由省教育厅统筹纳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
2.各高校要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规划,对申报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对审核时有以下情形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1)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2)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3.一般项目中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有关要求与往年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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