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通知
2023年06月21日
点击订阅
截止日期:2023/07/30 23:59
各盟市教育学会:
按照自治区教育学会规划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3年自治区教育学会规划课题选题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十四五”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目标和新趋势,以促进自治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教育问题研究与教学实践研究并重、咨询决策研究与宏观战略研究并重的原则,守正创新,引领方向,指导实践,服务决策。
二、课题申报
1.课题申报者即为课题负责人(主持人),每个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职称应为中级(含)以上,或有三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2.申报者应能切实承担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的职责,且在自治区教育学会没有在研或未完成结项工作的课题。
3.申报者需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表》,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4.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限5-9人。
5.申报者须通过盟市教育学会向自治区教育学会申报。自治区教育学会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课题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已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执行。盟市教育学会、自治区教育学会分支机构、教育改革实验校等单位负责组织申报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开展初审工作,并向自治区教育学会统一推荐申报;负责一般规划课题的日常管理;负责规划课题的结题初审及材料报送等工作。各盟市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及各实验校要按照《课题管理办法》,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者的资格和研究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查,签署明确意见,保证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研究质量。
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其他事宜
1.请各盟市教育学会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课题汇总登记表》(附件3)于2023年7月30日前报自治区教育学会。
2.申报自治区教育学会规划课题需交纳课题评审管理费300元。其中的40%由盟市教育学会作为初审和委托管理费支配。
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会邮寄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教育厅办公楼5楼513室。(邮编:010011)
联系人:郝利东,电话:0471-2856055
王开乐,电话:0471-2856419
4.课题评审管理费汇款信息: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丁香路支行
账号:155616051234
户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会
联系人:红梅,电话:0471-2856055,13674889168
如需开具发票,需提供单位税号、联系人及邮箱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会
2023年5月26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会“十四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
1.新时代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关键指标研究
3.构建区域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研究
4.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运行机制研究
5.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体系与实施路径研究
6.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效性研究
7.统筹推进城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研究
8.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的实践研究
9.“双减”背景下的作业设计、课后服务、课堂教学改革研究
10.县域高中整体发展提升策略与实践研究
11.基于核心素养的德智体美劳评价研究
12.学校体教融合改革发展推进策略与实践研究
13.推进中小学劳动教育综合育人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4.基于学生差异化发展的课程与教学改革实践研究
15.激发中小学校办学活力的机制研究
16.提升中小学校长课程领导力的对策研究
17.推进基础教育质量评价改革实践研究
18.“双减”政策落实及成效评价研究
19.核心素养导向的课程、教学与考试评价研究
20.学业质量评价标准的理论和实证研究
21.乡村教育振兴的实践与案例研究
22.新时代“强师计划”区域实施策略研究
23.基于义务教育新课标的学科教师培训研究
24.新时代城乡教育一体化师资供需配置研究
25.基础教育教师管理与待遇保障的机制研究
26.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与干预策略研究
27.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实践研究
28.推进特殊教育提升策略与实践研究
29.融合信息技术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研究
30.推进学校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策略与实践研究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