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安徽司法行政调研课题的公告
2023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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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3/07/10 23:59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大兴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度安徽司法行政调研课题研究工作,推动课题研究更好地为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决策参考、有力理论和智力支撑,现就公开征集2023年度安徽司法行政调研课题选题公告如下。
一、选题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和安徽司法职业教育集团重点工作和发展方向,突出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针对性,提出一批具有重要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项目选题。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安徽司法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征集选题。鼓励各单位依托长期实践积累、个人学术创见,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选题;鼓励领导、专家、企业家跨学科、跨领域、跨单位合作,特别是加强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共同提出研究选题。
三、选题类型
本年度安徽司法行政调研课题,根据研究价值、难易程度和创新情况,以及实际需求,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委托课题3种类型。
(一)重点课题。围绕选题方向,对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和职业教育集团的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对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和职业教育集团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有重要应用前景的决策应用研究或重要实践经验总结;对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和职业教育集团高质量发展中亟待解决重要实践问题的专题性应用研究,可为省司法厅、安徽司法职业教育集团的宏观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决策应用研究或重大经验总结。
(二)一般课题。围绕选题方向,对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和职业教育集团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各单位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的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决策应用价值。
(三)委托课题。分为委托方和受托方,即委托方有研究某一课题的需求,但自身条件难以去解决,可委托安徽司法职业教育集团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研究,双方达成一致后,就委托课题签订委托协议,委托方提供必要研究经费。受托方应确保提交给委托方的所有研究成果为完全原创或有完整的授权。相关数据、观点的引用严格恪守学术规范,无任何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权事由。
四、选题要求
(一)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学术导向、厚重的学术分量或突出的实践价值,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二)选题要围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安徽司法职业教育集团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安徽司法职业教育集团决策提供依据的重大现实问题、聚焦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力求具体化,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不宜只提出宽泛的研究方向和范围,避免空泛笼统。
五、选题的产生、遴选和采用
(一)选题推荐单位要立足优质资源,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在广泛征集和重点征集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安徽司法职业教育集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情况遴选部分选题列入《课题指南》。被列入《课题指南》的选题,将面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和安徽司法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公开申报。
(三)凡被列入《课题指南》的选题拟定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选题拟定人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四)被列入《课题指南》的选题、部分符合资助条件的选题将获得经费资助,其余课题将列为自筹课题。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征集到的选题关系到2023年度安徽司法调研课题设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选题推荐和审核工作,积极提出建议选题。
(二)选题征集工作要充分调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安徽司法职业教育集团各理事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征集高质量、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课题。
(三)选题推荐人须填写《2023年安徽司法行政调研课题推荐表》《2023年安徽司法行政调研课题推荐汇总表》并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盖章扫描电子版发送至849969912@qq.com,主题标注“××单位选题推荐汇总”字样。
(四)请2022年安徽司法行政调研课题的主持人加入工作群,并备注项目号,群号666423485,有关结项通知将在群里发出。
联系单位: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联系人:桑佳佳
联系电话:0551-62233680
附件:
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司法职业教育集团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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