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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2023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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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截止日期:2023/09/21 17:00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教研机构,省内各高校,厅直属各中学:

为促进我省教育科研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办计划组织开展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各市县、省直属中学、高校在2023年9月18日前收齐申报材料,2023年9月19日-21日17:00报送我办(可快递),逾期不予受理。

二、课题申报类别与对象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全省除中职学校之外的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在岗的专任教师(不含专职行政人员、兼职教师和非专任教师),采取分类申报,分类评审,每人只允许选择其中一类课题申报,申报人必须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才能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面向全省在岗专任老师申报,以高校、省一级学校、省示范幼儿园、省市教研员为主,欢迎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省外引进的校长、骨干教师积极申报。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面向全省在岗专任老师申报,以高校、省一级学校、省示范幼儿园、省市教研员为主,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限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岗专任老师及市县教研员申报,高校老师和省教研员不得申报。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省级教育科研骨干或主持小课题累计获得两次省级优秀。

(四)其中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课题申请人近八年(2016年1月至今)必须要主持或参与过(限前3名)市县(区)级(含省直属学校校级课题)及以上级别的规划课题或小课题,且顺利结题,需提供结题证书。

(五)凡已主持由我办立项的各类在研省规划课题且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已参与2项在研省规划课题的不得申报;已申报过省社科联的课题无论是否立项都不得再重复申报我办课题;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报、重复申报、虚报挂名。请各单位初审时严格把关,严禁以上违规申报行为,违规申报的将直接淘汰不予参评。

(六)2022年~2023年被撤销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请各单位初审时严格审查。

(七)退休返聘教师及离退休时间不足一年的教师不得申报。

(八)中职教育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由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研部负责组织,中职学校不参与本次课题申报立项。

(九)请所有课题申请人务必要先认真阅读琼教科研〔2021〕14号文件,了解我办最新发布的《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明确课题结题、变更、撤项等相关要求,根据自身科研能力选择合适的申报类别。

三、选题要求

所申报的课题选题必须结合本单位、本人的教育教学实践,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预期成果要具有可推广性,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请根据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并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自拟课题名称,选题要符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紧贴教育教学实践,研究内容聚焦,对象明确,方法科学,严禁申报假大空的选题。

(二)专项课题:专项课题必须围绕自身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进行选题,课题选题切入点要小,内容要具体、可操作,课题名称自拟,严禁申报“***学科教学有效性研究”等假大空的选题,可重点关注劳动教育、五育融合、党史教育及其在各学科中的渗透方面的选题。

(三)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不接受以编写教材、丛书、工具书、教辅教材、试卷试题、各类编著、论文集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申报,所有课题除申请人外,参与人3~10人。

(五)不得以硕博士学位论文、已出版的著作、已立项的课题内容进行重复申报、重复研究,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术不端处理。

(六)所申报课题必须是教育教学领域的选题,不接受纯学科、纯专业类别选题的课题申报。

四、申报程序

本次采取逐级申报评审,各单位、各学校必须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择优报送,且一律要将本单位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和正式发文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具体申报程序评审如下:

(一)校级申报评审: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本校所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打分,按指标遴选出其中的优秀课题上报上一级评审。

(二)市县评审:各市县科研主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市县学校报送的课题进行评审打分,按指标遴选出其中的优秀课题上报上一级评审。

(三)省级评审:我办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课题进行评审打分,按指标择优立项,发放课题立项通知书。

五、申报指标分配

由于省级科研经费有限,根据各单位历年课题申报情况、结题情况、撤项情况和对课题认可程度确定本次申报的指标分配,对于不认可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省级课题的高校不再接受申报,对于结题率低的单位相应减少申报指标。本次课题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分配指标进行申报,不能突破。各单位的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单位名称

重点课题

一般课题

专项课题

总数

海口市

3

20

60

83

三亚市

2

8

20

30

儋州市

1

5

12

18

其他市县 各

1

3

8

12

海南中学

2

4

8

14

其他省直属学校 各

1

2

4

7

其他各类附属学校幼儿园 各

1

1

3

5

海南师范大学

5

15

0

20

琼台师范学院

2

6

0

8

海南大学

1

3

0

4

海南医学院

0

2

0

2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1

4

0

5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

4

0

5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1

4

0

5

三亚中瑞酒店管理职业学院

1

4

0

5

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

4

0

5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1

4

0

5

海南开放大学

1

4

0

5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1

2

0

3

重要说明:所有中职学校届时由职教部组织专门的课题申报,均不参加本次课题申报。由于我办科研经费紧张,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各类课题申报名额组织申报和报送,不得突破名额,各类课题名额不能相互调剂。

六、省级评审材料报送

课题申请书需分别提交署名稿和匿名稿。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任何个人直接报送。报送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21日17:00,快递请在9月19日前寄出,确保21日前能收到,逾期不受理。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

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署名稿(附件1)纸质版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签名盖章原件一份。

2.《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匿名稿(附件2)纸质版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夹在署名稿中。匿名稿中不能出现课题组任何人员姓名及所在单位的名称,否则直接淘汰,请务必反复检查。

3.报送单位盖章的《2023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附件3,由申请人填写,单位汇总)。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

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内容、顺序一致,全部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共?项。请各单位按要求整理打包后在提交纸质材料时同步发送到我办邮箱:hnkt08@163.com。电子版材料清单如下:

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署名稿WORD版,文件名按要求修改为:序号-申报类别-学段分类-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匿名稿不需要交电子版。

2.本单位《2023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Excel版,文件名按要求修改为:单位名称:2023年课题立项信息汇总表。

(三)在线填表

1.这一步非常重要!请各单位在完成初审确定上报课题名单后,尽快通知拟上报省级评审的课题申请人通过手机或电脑在9月16日~21日期间点击此链接填写https://www.wjx.top/vm/ecaT35w.aspx《2023年省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登记表》。未按时填写的课题将无法进入省级立项评审,请课题申请人要特别留意。

2.填表后请课题组每一个人都务必仔细检查并确认信息无误。完成在线填报后,请申请人及所有课题组成员务必点击此处自助查询所填报的信息>>(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227580778)并反复核对检查课题名称、所在单位、参与人姓名、预期结题时间、申报类别等各项信息,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如有误请课题申请人立即重新填报,我办以第二次填报为准。特别提醒,课题信息提交确认后,不再进行变更,请每一个课题组成员都要关注自己的课题申报情况,并认真仔细检查核对课题信息。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尽快转发本通知,并积极组织老师申报,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二)根据琼教科研〔2021〕14号文件规定,课题参与人在后期最多允许变更3人,所以请课题申请人在组建课题组时,务必反复斟酌,仔细筛选每一个参与人,征求每一个参与人的意见,认真、谨慎确认课题参与人,确保后期课题参与人不再有大的变动。

(三)根据琼教科研〔2021〕14号文件规定,课题最多可延期1年,请课题申请人根据课题组研究能力、研究任务难度、论文发表难度等反复斟酌确定合理的预期结题时间,本次课题预期结题时间可选范围为2025年5月30日-2028年5月30日。

(四)海南省规划办各类文件、表格等,打开百度网盘自行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Ze--3anXVUoeSz7rB8dJQ?pwd=axe5 提取码:axe5。(所有附件都在百度网盘)

(五)邮寄地址:海口市兴丹路22号省教研院204办公室;联系电话:36652759;联系人:王老师。

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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