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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019年博士招聘计划

2019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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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海滨邹鲁”之誉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斐然的百年省属高等学府。学校肇始于1907年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后由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福建协和大学、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等单位几经调整合并,于1953年成立福建师范学院,1972年易名为福建师范大学并沿用至今。2012年,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8年被确定为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法学院秉承百年师大的优良校风与深厚底蕴,牢固树立“明德求真,恢弘人文理想;崇理尚法,献身社会国家”的办学宗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以“培养具有扎实法律基础知识,具备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和理论研究能力,适应新时期法治社会要求的,德法兼修的,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办学定位。法学院自2003年成立以来,经过十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办学成效明显、办学特色突出,学科建设、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二、法学院2019年招聘计划

三、应聘要求

应聘者通过学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电子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和附件材料)(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近5年承担主要教学任务情况、近5年主要学术成果情况、工作计划及预期目标等),以及附件材料:

1.相关证件证书:身份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

2.相关学术证明材料: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和论文页,SSCI、CSCD、CSSCI收录论文供检索证明)、项目获批证明、获奖证书等。

3.达到《福建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闽师人[2013]52号)中引进人才条件的应聘者,需提供至少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海外应聘者,须有1封海外同行专家推荐信)扫描件,推荐人应是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且须有专家手写签名。

4.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护照、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机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出国前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

四、引进待遇

1.学校为全职来我校工作的引进人才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资助费:

2.根据福建省现行文件规定,符合当年度《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海外、省外引进人才,可享受省里发放的生活津贴和住房补助:生活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发满5年;住房补助标准为具有博士学位或聘为副高职务者14万元、聘为正高职务者18万元。支持引进人才申报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省创业创新人才(引才百人计划)、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省引进A、B、C类高层次人才等系列人才项目。

3.优质的子女教育资源。学校设有省示范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培养的学子受到广大家长和社会的好评。学校教职工子女可以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为您的发展解决后顾之忧。

五、应聘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连同个人相关应聘资料,同时投递至学校招聘专用邮箱:rscrsk@fjnu.edu.cn及学院联系人邮箱:zhanghonghonghon@sina.com,邮件主题请按照“应聘法学院+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姓名+高校人才网”的格式进行投递,如:“应聘法语院+博士+行政法学专业+李四+高校人才网”。

六、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7988

电子邮箱:zhanghonghonghon@sina.com

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傅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电子信箱:rscrsk@fjnu.edu.cn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事处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引进人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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