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专项项目指南——数智技术驱动的卫生经济与健康政策研究
2023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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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3/10/31 16:00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然而,在数智化创新的大背景下,我国卫生政策研究面临着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人民健康需求变化对我国卫生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展,慢性病共病给医疗卫生体系带来沉重的服务供给负担与经济负担,亟需加强慢性病共病监测,建立多病共管共治的系统服务模式。二是卫生体系建设还缺乏对罕见病筹资的关注,尚不能对罕见病引致的财务风险进行有效防范。三是药品安全治理面临供应链多元主体间信息不对称和衔接不畅、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四是医疗卫生体系现有支付模式对价值医疗导向的重视不足,各利益相关主体激励不相容的问题限制了医保体系在促进人民健康中的作用。五是新发突发传染病对公共卫生和国家安全造成持续挑战。同时,现有针对大流行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决策缺乏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方法和工具的应用和辅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础研究要坚持“四个面向”,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两条腿走路”,把世界科技前沿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起来。为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设立“数智技术驱动的卫生经济与健康政策”专项项目,积极回应在健康中国建设推进过程中卫生体系建设的重大战略需求,聚集医疗、医药、医保“三医”协同发展的内在逻辑,既能面向社会发展实际、关注管理实践,又能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揭示现实问题背后的科学内涵和机理规律,激励多学科交叉引领卫生经济与健康政策方面的基础性、前瞻性和引领性的科学研究。
一、科学目标
本专项旨在面向保障人民生命健康这一国家重大需求,通过多学科、大交叉、新范式的手段,开展数智技术驱动的卫生经济与健康政策研究,对实施“健康中国”政策提供定量化、动态化、创新性的管理科学理论支撑。遵循价值医疗导向,围绕落实重大健康需求中的宏观问题和管理场景,搭建贯穿慢病管理与动态监测、医保支付与多层次保障的健康政策研究框架,通过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提升以人为本的高质量综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服务健康中国建设。
本专项项目鼓励申请者及团队通过组织多学科研究力量、科学严谨的研究设计、扎实系统的数据基础,运用国际前沿定量分析方法开展项目研究,突破现有研究难点与技术瓶颈,产出具备国际领先水平的研究成果,为推进国家新时代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变革与不断创新提供科学支撑。
二、拟资助研究方向
本专项拟围绕慢性病卫生服务管理、药品安全治理、医保支付体系、罕见病多重保障机制等资助卫生经济与健康政策研究。这些研究方向有机结合,以基础科学研究回应国家宏观健康政策需求,具体包括:
(一)数字技术支持下慢性病共病医疗卫生服务动态监测和政策干预(G0405或G0119)。
运用数字技术实现慢性病共病人群多源多模态卫生健康数据的采集、融合、特征提取,有针对性的建立卫生服务动态监测路径并进行跨区域比较;立足卫生服务的差异化需求,基于多维数据研究慢性病共病群体的簇团网络和卫生服务需求的演化轨迹;借助复杂系统管理理论,依托慢性病共病的关联网络特征,全方位评估典型的多病共防、多病共检、多病共管的卫生服务供给方式和效果;以卫生服务降本增效和精准防控为导向,系统性构建慢性病管理优化政策干预模式与策略组合。
(二)数智化驱动的罕见病多重保障机制设计研究(G0410)。
面向罕见病医疗体系中的可信安全数据治理及其共享协同机制;基于平台模式的罕见病分级诊疗资源配置与运行机制;数智化驱动的罕见病智能医疗救助保障机制;区块链和供应链深度融合下的罕见病智能安全用药保障机制设计;基于机器学习的罕见病医保基金管理与保障机制设计。
(三)价值医疗导向下激励相容的支付体系研究(G0313)。
利用健康医疗大数据,实现对医药服务过程、患者疾病进展和转归、以及健康相关生命质量的微观测量,构建综合考虑生命长度和生命质量的健康获益微观测量方法;基于多源数据实证评估现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效果,利用健康获益微观测量指标评估其健康获益与支付效率;从激励相容角度,基于实证证据挖掘并量化影响价值医疗实现的医药服务提供行为的关键因素,以按绩效支付为核心,厘清价值医疗的优化路径;基于医保患三方数据,在微观层面仿真模拟各利益主体在不同按绩效支付模式下的行为、成本与健康获益,筛选不同情境下最优支付模式,提出价值医疗导向下的支付体系优化方案。
(四)区块链和供应链深度融合下的药品安全治理模式研究(G0406或G0119)。
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覆盖药品供应链全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药品安全信息实时共享平台;应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开发数据治理、信号发现、验证和处置策略,构建药品安全风险主动预警机制;连通药品全生命周期关键节点信息,应用分布式存储和隐私计算,建立精准快速的药品安全追溯体系;研究药品安全多元风险的复杂联动和传导机制,探索跨区域跨部门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
三、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除撰写提纲要求外,申请书内容还须体现如下两个方面:1. 申请项目为实现总体科学目标的贡献;2. 针对本项目指南中研究方向拟重点突破的科学问题、达到的研究目标或技术指标。
四、资助计划
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拟资助4项左右,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200万元/项。
五、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2023年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1.专项项目申请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获得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接收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31日。
2.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专项项目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专项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专项项目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管理科学部相关学科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申请项目名称可以不同于拟资助研究方向下列出的研究内容名称,但应属该内容所辖之内的研究领域。
本专项项目申请不受《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管理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中第1条“避免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复资助”条款限制。
(5)每个专项项目的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3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6)申请人应当按照专项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请在申请书正文开头注明“2023年度专项项目数智技术驱动的卫生经济与健康政策研究之研究方向:***(按照上述4个拟资助研究方向之一填写)”。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依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审核。
(8)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必须应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2023年10月31日16时)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
3.专项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1)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如材料不完整,将不予接收。联系电话:010-62328591。
(3)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三处。
联系人:陈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27155、010-62327152。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须关注与本专项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专项项目集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专项项目集群将设专项项目指导专家组和协调推进组,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
原文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04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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