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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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3/12/10 23:59
各市州教育(体)局、湘江新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三全育人” 综合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聚焦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推动“楚怡”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紧密对接“教育强国”“乡村振兴”
“三高四新”等国家及湖南的重大战略和部署,加快推进部省共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高地建设,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推动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创业就业与职业培训、提升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继续教育规范发展等方面,开展具有全局性、科学性、代表性和前瞻性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问题研究,助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型
2023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高职教育一般项目、中职教育一般项目、社区教育一般项目、高职英语专项项目和就业创业专项项目。一般项目由项目主持人结合教育教学改革需要自主选题。就业创业专项项目聚焦就业创业教育教学改革领域确定选题。高职英语专项项目研究聚焦英语教育教学改革领域,申报与管理、经费标准参照一般项目实施,经费由高等教育出版社资助。
三、申报对象
(一)项目主要面向我省职业院校和研究机构。
(二)项目申报主持人以一线骨干教师和教研人员为主,具有较强的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能力,以及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主持或参与过有关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3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项目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与的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
(四)2021年、2022年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或参与的研究达到3项的人员,以及2020年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主持人,本轮不能申报。
四、申报数量
2023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计划立项850个左右。
(一)一般项目800个左右,包括中职项目、高职项目和社区教育项目,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3。各市州申报的一般项目,校级领导主持的项目不超过40%, 各高等职业学校申报的一般项目,校级领导主持的项目不超过30%。对获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的团队、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指导教师(团队)、2022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一等奖教师各奖励立项1个一般项目(名额单列,不占市州、高等职业学校申报名额)。
(二)高职英语专项项目30个左右。各高等职业学校申报不超过1项,不占学校一般项目申报名额。
(三)就业创业专项项目20个左右。各高等职业学校申报不超过1项,不占学校一般项目申报名额。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金奖和银奖的第一指导老师奖励立项1 个一般项目(不占学校指标)。
五、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通过“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过程管理 平台”(http://218.76.27.34:8888/,以下简称“平台”)开展申报工作。
(二)项目主持人根据申报要求,结合本地本校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见附件4)。
(三)各市州教育(体)局负责汇总本地教育行政部门、中等职业学校、职教研究机构的申报情况并组织市级评审;各高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校的申报情况并组织校级评审;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就业创业专项的省级评审;省终身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湖南开放大学)负责汇总社区教育的申报情况并组织省级评审。各地各校及省就业指导中心、省终身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按照申报名额择优确定推荐项目。省级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
(四)推荐项目确定后,各地各校及省就业指导中心、省终身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主持人登录“平台”(登录账号为市州或者高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的市州或学校代码),为推荐项目主持人分配平台账号与密码,再由推荐项目主持人根据分配的账号进入平台录入申报项目信息,经市州教育(体)局、高等职业学校、省就业指导中心、省终身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评审推荐后,从“平台”下载带有水印的《申报表》。
(五)各市州教育(体)局、高等职业学校、省终身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汇总本地本校本单位推荐项目的水印版《申报表》,并从“平台”下载《2023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5), 同时将盖章的《申报表》《汇总表》和申请报告扫描后上传至系统中。以上各项工作要求在12月10日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一般项目选题。 鼓励不同单位合作申报合作研究具有共性的选题,鼓励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开展项目研究。已立项和获得过支持的其他省级科研项目、自科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
(二)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宣传,认真组织申报,规范遴选程序,确保项目质量。我厅不受理以个人形式申报的材料。
(三)各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科学确定项目建设思路、目标、内容及具体建设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实施。
(四)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管理,确保遴选过程公 平、公正、公开,遴选结果须经公示后方可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评或立项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一般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合规性审查,不符合研究范畴的项目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六)联系方式
1.省教育厅职成处
联系人:曹维、王宇,0731-88882736、84723683
2.省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章小波、马子涵,0731-82116078、18874810565
3.“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刘老师,18807490145;杜老师,18108411466
关于做好 2023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关于做好 2023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教育厅).docx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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