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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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3/11/30 23:59
各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各师范生培养院校: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和《江苏省“十四五”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扎实推动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经江苏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同意,我中心向全省发布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全省各级教师发展机构、各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省教师发展研究基地校和师范生培养院校。省级教师和校长高端培养项目的培养对象可以申报相关专项。
二、申报条件
1.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不含教育家型教师专项和卓越教师专项),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申报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省教研课题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设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类,重点课题中单列教育家型教师专项、卓越教师专项和“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专项。“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专项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负责管理,申报通知另发。
教育家型教师专项面向2021年省教育家型教师/校长创新培育计划培养对象,卓越教师专项面向2023年省卓越教师创新培育计划培养对象。
2.申报人根据《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所列示的范围进行选题,填写《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和《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活页》。申报教育家型教师专项或卓越教师专项的,不受选题指南限制。
3. 课题要求在2-3年内完成,每年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须满足教师发展的需求,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具体见《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管理规定》。
4.本次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设区市申报限额数根据区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数(不含所在区域的师范生培养院校)确定,教育家型教师专项、卓越教师专项不占各设区市申报指标。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师范生培养院校组织课题申报初评,并根据申报限额,按照规定程序于11月30日前将《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附件2)、《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活页》(附件3,一式三份)和《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6)的纸质材料报送至江苏省师干训中心;第二阶段,省师干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并于12月7日前公示立项名单。
2.本课题申报的相关材料请登录江苏省师干训中心官网(https://jsfz.jssnu.edu.cn/)“专业研究”专栏下载,或者登录江苏教师管理系统(https://jste.net.cn/)的“教师发展研究”专栏下载。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各申报人需提供配套的电子版,且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由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师范生培养院校统一报送省师干训中心。
联系单位:江苏省师干训中心
联系人:韩益凤 电话:025-83758432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教科研楼704室 邮编:210013
电子邮箱:jsjsfzyj@163.com
附件:1.2023年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
3.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活页
4.相关省级高端项目培养对象名单和教师发展研究基地校名单
5.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管理规定
6.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23年11月8日
附件4:相关省级高端项目培养对象名单和教师发展研究基地校名单.docx
原文链接:https://jsfz.jssnu.edu.cn/2023/1110/c3192a5478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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