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等四个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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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3/12/04 23:59
各高等学校,厅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等四个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更好地为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实践经验和决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畴
本次组织申报的是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专项课题,具体包括: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高等教育国际化专项课题、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课题、“三进”工作外语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每个专项课题均设置专项重点课题和专项一般课题两个类别。申报人在填写材料时,需自行明确所申报的专项课题及课题类别。
二、研究要求
(一)研究内容。
本次组织申报的专项课题研究目的、内容要求、选题指南等详见《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等四个专项课题申报公告》(附件1),原则上申报人可以申报公告中列出的选题为基础,自行选择进行具体化设计,也可围绕专项课题主题另行设计具体课题。自主选题要求遵循正确的教育研究方向,体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可行性,以期研究成果能有效指导学校教学与实践,切实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要求做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彰显特色。
(二)研究周期。
本次组织申报的专项课题,研究周期均为2年,原则上不得延期。研究期限自课题获批立项之日起计算。
(三)预期成果要求。
本次申报获批立项的课题,在申请结题时均需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要求提交结题材料。获批立项的专项重点课题,原则上需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省级及以上中文专业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专著书稿1部;获批立项的专项一般课题,原则上需在省级及以上中文专业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所有获批立项的课题均需提交1份10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课题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在醒目位置独家注明“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未独家注明的公开发表成果,不视为该课题的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应为课题获批立项后、研究期限内的成果,与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材料,不得列入本课题的研究成果。除研究总报告外,课题负责人至少为一篇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咨政报告等)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独立作者。
(四)研究经费。
本次组织申报的专项课题研究经费自筹,申报时申报人需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及来源。建议申报专项重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课题研究经费资助不少于1万元;申报专项一般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课题研究经费资助不少于0.5万元。同等条件下,优先对有经费支持的课题立项。
三、申报限额及条件
本次专项课题主要面向区内高等学校及教育厅属事业单位的研究者组织申报,不设置申报限额,请各高校及厅属事业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择优推荐。
本次组织申报的专项课题负责人及成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在研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高等教育国际化、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本次同一专项课题。历年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以相同或相近主题申报本次专项课题。申报人同一年度不得参与三项及以上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每项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1人(含课题负责人),鼓励组建跨单位的研究团队联合申报。
四、报送要求
本次组织申报的专项课题全部采取网上申报,不接受纸质线下申报。
(一)网上申报网址。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s:// jykxghb.gxeduyun.edu.cn)首页下方的“课题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二)网上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需要依次完成如下流程:
1.各高等学校、厅属事业单位在明确本单位各专项课题推荐数量后,请及时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进行配额设置。
2.各课题负责人在申报系统中如实选择本人当前所在单位进行账号注册,使用身份证号和初设密码登录申报系统,在课题负责人本人账号中完成课题信息的填写,上传含签章的PDF版《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后,及时提交上一级科研管理单位进行审核。课题负责人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通知的附件2。相关表格最新模板请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的“下载专区”查询下载。
3.各高等学校、厅属事业单位在申报系统内,完成本级课题申报材料的审核,填写明确评审意见,将审核通过的课题申报材料及时提交至上一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不通过的课题申报材料退还给课题负责人。于申报系统内提交到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参加评审的材料。本次申报期间各级科研管理单位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三)网上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4日23:59止,逾期不再受理。各高等学校、厅属事业单位需在此时间前于申报系统中完成本单位网上申报材料的全部审核,并将通过的材料提交至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科研管理单位的具体审核流程及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并应予以公告。
五、课题管理
本次组织申报的专项课题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分类别评审,课题状态及评审结果可以在申报系统中进行查询,最终立项名单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印发的文件为准。本次申报获批立项的课题纳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课题管理信息系统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桂教科学〔2018〕15号)进行过程管理、成果鉴定和办理结题手续。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使用、宣传和转化推广。申报材料纸质原件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自行留底,备日后结题时使用。
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广西教育厅办公楼1709室,邮编:530021;联系人:岑俐、何佳、玉芸芸,0771—5815396;电子邮箱:gxjykxghb@163.com。
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等四个专项课题申报公告.docx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章)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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