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2024年度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的通知
2023年11月29日
点击订阅
截止日期:2023/12/13 23:59
各会员单位、各分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的作用,全面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着眼于建立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质量发展模式,研究破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全国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高地,为全面塑造“高等教育强省”新优势、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先行者”新定位、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新使命作出贡献。具体选题可参考附件1。
选题指南只是为主持人及课题组在申报课题时提供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者应结合自身研究的主旨思想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
二、课题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报者所在单位必须是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会员单位;
2.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3.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被撤项;
4.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三、申报要求
1.每位申报人限申报一项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如之前有协会课题立项且未结题的,待结题完成后方可申报;
2.申报者须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表须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四、申报办法
1.高职院校会员单位申报工作由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与各高职院校协同组织实施。各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审查和初评,择优向省成职教协会秘书处限额推荐申报立项,每所院校限报2项,“双高”建设高职院校限报3项。
2.中职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校)、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学院会员单位申报工作由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与各分会协同组织实施,择优立项。每个学校限报2项,“双高”建设中职学校限报3项。
3.各单位按要求对课题申报人的个人条件和课题研究条件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课题申报表(一式二份)及申报材料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邮寄至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秘书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稿(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发送至协会邮箱zj_czjxh@163.com。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以“序号+主持人姓名+院校+课题名称”命名。如申报材料无电子文档将不予评审。
五、结题要求
1.高职院校会员单位立项的课题将由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与高职科研分会协同组织实施验收;中职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校)、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学院会员单位立项的课题将由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与各分会协同组织实施验收。
2.高职院校会员单位、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学院会员单位立项的课题,每项课题需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等相关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课题立项。
3.中职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校)会员单位立项课题,如有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奖项,根据《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直接予以结题。发表论文需标注获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课题立项。
4.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如未能按时完成课题,可申请至次年5月第二批次结题。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六、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3.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42号浙江开放大学A区803室,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秘书处收,邮编310012;联系电话:周依依,0571-88031215。(请寄顺丰快递或邮政速递,以防丢失)
附件:
1.2023-2024年度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3.2023-2024年度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关于组织申报2023-2024年度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的通知(红头盖章页)
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
2023年11月22日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