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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2024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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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截止日期:2024/03/22 23:59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直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思考和研究“强国建设,教育何为”“教育强国,科研何为”重大课题,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不断激发增强科研活力,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

 

附件

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方案

根据《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黔教发[2020]27号),为使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8日至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课题类别

(一)年度课题

年度课题申报类别分为A类和B类。A类申报课题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B类申报课题为青年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委员会根据课题申报材料质量,在A类申报课题中立项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在B类申报课题中立项青年课题。

(二)粤黔专项课题

粤黔专项课题由团队项目和个人项目组成。团队项目由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名单详见附件4)牵头负责,以县域整体推进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为研究方向。个人项目由在粤黔教育共建 100所协作帮扶示范校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受援县帮扶学校(名单详见附件5)任教的教师牵头负责,重点从学校提升、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学生培养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名额分配

(一)年度课题

1.各市(州)

(1)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各85项;黔南州、黔东南州、铜仁市各65项;六盘水市、黔西南州、安顺市各55项。

(2)各市(州)应指导乡村学校教师参与课题申报,申报比例不低于本地区申报名额的10%。同时,确保一定比例的民办学校教师参与课题申报。

2.高等学校

(1)省属普通本科高校: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民族大学,每校各20项;其他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每校各15项。

(2)市(州)普通本科高校(含民办),每校各10项。

(3)高等职业学校:每校各5项。

3.省属中专、省属普通高中,每校各5项。

4.厅属事业单位,每单位各5项。

5.省教育学会3项。

(二)粤黔专项课题

1.团队项目:重点帮扶县每县可申报 1个,完成时限为1-2 年,本年度立项数量不超过 5 个。

2.个人项目:协作帮扶示范校及重点帮扶县受援学校每校可遴选推荐1个,完成时限为1年,本年度立项数量不超过30个。

四、申报资格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及其成员不得超过35周岁,不须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实行限额逐级择优申报。

1.各市(州)教育局负责本市(州)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课题申报工作。

2.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负责本校(单位)课题申报工作。

3.省教育学会可直接推荐上报。

4.各市(州)教育局、学校(单位)分别负责本地课题申报材料的初审,按申报时间和名额,择优报送至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六、申报工作要求

(一)课题申报内容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二)课题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由申报者自主拟题。拟选题内容应围绕教育强国建设,教育高质量发展,立足教育教学实际需要,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拟题提倡小、精、实、新,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真问题为方向。

(三)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因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等原因,确需延长完成时限的,不超过4年。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五)未采用本年度《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得送审本次课题评审活动,评审专家也不得接受该申报材料的评审工作。

(六)已立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获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成果奖(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相同内容或高度雷同内容,不得再作为此次申报材料。各市(州)、单位需严格遴选审核,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拟立项课题进行抽查审核,一旦发现以已立项或已获省级及以上成果奖的相同内容或高度雷同内容再度申报,取消其拟立项课题资格,且课题主持人3年不得申报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负责组织遴选申报的市(州)、单位负相应责任。

七、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

(一)申报材料提交清单

1.《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1式3份)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式3份)

3.《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1式1份,加盖公章)

相关表格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jyt.gui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单位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文稿压缩包(通过电子邮箱报送)。

(二)申报材料填写、印制及装袋要求

1.申报者需严格按《课题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的文字说明,统一使用电脑输入或钢笔填写。《申请书》和《活页》,请分别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中线骑缝装订。《汇总表》使用A4纸打印。

2.申报者需将所有材料装于1个纸质档案袋中,并将《申请书》的封面打印1张粘贴于档案袋封面,按要求向各市(州)、单位课题管理部门,逐级提交档案袋材料和电子版文稿。其中,申报者电子版材料文件夹须以其姓名命名。

(三)报送邮箱及地址

1.电子邮箱:gzjkyghb@163.com。

2.报送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综合楼4楼410室,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3.联系人:杨秀柱、王海、卢永圣,电话:0851-86743182。

 

附件1.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

附件3.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贵州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20个).docx

附件5.粤黔教育共建100所协作帮扶示范校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受援学校名单(117所).docx

 

原文链接:https://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401/t20240125_83627808.html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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