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第二批浙江省新型智库课题申报通知
2024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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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4/02/26 23:59
各省级新型智库: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新型智库建设,推动各智库培育产出高质量成果,经研究,启动2023年度第二批浙江省新型智库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为宗旨,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着力打造高水平智库研究成果,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为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申报要求
本年度智库课题采取成果申报制,各智库研究人员2023年度完成的研究成果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智库课题:
A类——不限立项数成果:①研究成果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中央部委决策采纳的;②文章发表在“三报一刊”且正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③网络文章被“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录用且点击量超过10万人次(限经省社科联推荐);④在国际主流媒体或权威刊物上发表的研究成果,阐释中国立场、发出中国声音,产生良好国际影响的(其中媒体发声成果点击量需超过10万人次);⑤在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发表的研究成果,阐释党的理论、解读公共政策、引导社会舆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视频解读、采访时间需5分钟以上,其他发声成果点击量需超过10万人次);⑥智库联盟成员单位(非省级智库)的决策咨询报告,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且智库联盟作为第一或者第二署名单位的;⑦智库联盟发展报告与系列丛书,已与出版社签订合同并已付完出版款项的;⑧通过省社科联向省委政研室《智库要报》、省委办公厅《浙江信息》等信息平台报送的成果整篇被采用上报,或部分采用上报并获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B类——限立项数成果:①研究报告获副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委省政府决策采纳的;②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智库年度发展报告、皮书等(如未出版,成果全网点击量需累计超过10万人次);③智库联盟成员单位(非省级智库的)的决策咨询报告,获副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且智库联盟作为第一或者第二署名单位的;④网络文章被主流网络媒体录用且点击量超过10万人次。该类成果立项限额:重点专业智库每家申报不超过5项,重点培育智库和智库培育单位每家申报不超过3项,智库联盟牵头单位上报联盟成员单位(非省级智库)成果不超过5项。
C类——预立项成果:谋划筹备中的智库联盟发展报告与系列丛书可先申报,经省社科工作办认定后作为预立项课题。待联盟发展报告和丛书正式出版,或面向社会发布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全网点击量超过10万人次)后,予以正式立项并结题。原则上预立项时间不超过一年。
以上智库(智库联盟)成果在发表和报送时必须明确标注“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或重点培育智库、智库培育单位)××××智库或浙江省××××智库联盟”字样;否则不视为智库(智库联盟)成果。由于智库成果管理系统已启用,各智库只需上报成果名单即可,成果证明由省社科联科研处工作人员进入系统抓取。
智库以下研究成果由省社科工作办直接立项,不占智库指标:①被《浙江社科要报》编发并获省领导批示;②经省社科联推荐,在“浙江宣传”发表且点击量超过10万人次;③2023年预立项课题,成果已出版并验收合格;④通过省社科联向省委政研室《智库要报》、省委办公厅《浙江信息》等信息平台报送的成果被采用。
成果的第一作者为课题负责人。A类成果,每人每一具体类别均可立项,最高每人立项数不超过3项。本年度已立项其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人员,只可立项A类成果中的不同类别课题,立项数不超过2项。B类成果课题每人立项数不超过1项,已立项A类成果课题的不再立项B类。
智库联盟成员单位成果通过智库联盟牵头单位上报。
三、材料报送
各智库于2024年2月26日前将相关成果材料录入智库成果管理系统。各智库及智库联盟拟立项课题汇总表电子稿请同时发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邮箱。
联系人:李波、熊立春;
联系电话:0571-87053182;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615室(邮编:310005);
E-mail:zjssklkgc@vip.163.com。
附件:2023年度智库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docx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zjskw.gov.cn/art/2024/2/2/art_1229516287_56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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